去丹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看美人鱼雕像和安徒生故居。女儿加了一句:为到哥本哈根骑自行车吧。这话令我雀跃:我可是从“自行车王国”出来的,打十二岁就会骑车了。自诩为我们屋?的黄金宝,真不是吹牛的。
其实欧洲很多国家都是自行车王国,城市也闢出自行车专用道。人们不是买不起车,只是用骑车表明一种生活、环保态度。有需求就有生意,哥本哈根的旅店都有自行车出租,出租店舖也不少。由政府部门经营的自行车租赁更不需返原站还车,可就便把车交还到任何一个车站。
住的酒店拐角就有租车的,七十八丹麦克朗(约一百一十港元)可租五小时。店主是土耳其人,要留下我们的护照。起初担心,但人人如此,便照办。店主为我找了一辆有儿童车之嫌的小车,我坚持要了一部高座车。年少时就喜欢高车的帅气,一蹬车显腿长不说,剎车时立在路面上,也叫一个身姿挺拔呢。
骑出去有点颤巍巍的。多年不骑加上老胳膊老腿,更因地头不熟,只能慢骑。可后面的铃声不时催促,只好下来推车走。更丢人的是一路上我竟摔了两三跤。内地自行车骑快了可以倒链子空踩,骑车人趁机耍帅。可这儿的自行车一倒链便自动剎车,人便掉下摔了个四脚朝天。女儿停下来坏笑:嗨,屋?黄金宝,没摔坏吧?这几跤竟没留下伤疼。就是不敢再自吹是黄金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