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长成美丽女郎,回到维也纳,每晚下班后在斯蒂芬住处附近徘徊。终于有一晚,他注意到她,“一个奇怪的女孩”。他们在冬夜的游乐场乘火车“环游世界”,相拥而舞直到乐师纷纷离去,他给她买一枝白玫瑰,认为这种颜色才配她。这美好的夜晚,斯蒂芬对她的爱恋,使得丽莎相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她从少年时代起,就用全部身心爱他(或者说,迷恋自己对他的幻想),读乐谱,练习舞蹈,一切为他而准备,为这样的时刻……火车将斯蒂芬带去米兰演出,他再也没回到她的生活。她不过是他众多短暂情人中的一位,即使她深信自己的独一无二。
十年后,歌剧院再见,莫扎特的《魔笛》。她有他的儿子,有了解她过去然而爱护她的丈夫;他快速燃烧生命,浪荡沧桑,不再是人们仰慕的少年天才,甚至放弃演奏……这一次相遇,似乎偶然,又似乎命定。也间接,终结了两人的生命。而他,读完她的信,都不能记起她是谁。他问沉默的老僕约翰,他点头,写下她的名字:丽莎。模糊的记忆片段出现在银幕,包括她微笑的瞬间,鬼魂般的重返银幕与他的记忆。
或许他们都是自我中心的。丽莎爱?自己的幻象,执迷于自己的独一无二;斯蒂芬等待一个女神,声称她始终未曾出现。于是他放弃演奏,享乐,“做其他更有趣的事情”。“听音乐的习惯与梦境的状态相遇,令你容易坠入爱河。”司汤达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