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名人或富裕人士被控高买,都会以“盗窃癖”作为辩护。早于一八一六年,已有盗窃癖的描述出现,因发现有上流社会女士,偷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货品,例如手帕。随?大型的百货公司在欧美各地陆续兴起,盗窃癖被发现的数目也相应增加。
盗窃癖是否确实存在,或是否一种病态,本身也极具争议性。怀疑论者谴责盗窃癖这概念的发明,只是利用法律与医学,为富有的小偷抗辩;一般普通的小偷,只会被判有罪,不会有人深究偷窃背后动机与原因。
究竟普通的盗窃和盗窃癖之间有什么分别呢?普通盗窃是经过计划或深思熟虑的,是出于贪念,目标是有用或值钱的货物。而盗窃癖患者的目标,往往是个人不需要使用和不值钱的物品,而且也没计划而冲动地盗取物品,所以很容易被人抓个正?。
最重要的分别是,盗窃癖患者无法抵御一种不断升级的冲动,去马上进行盗窃。这种压迫感只有随?盗窃后,才会减低,而且偷窃会带来短暂的快感和满足。但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内疚和失落的感觉。所以患者偷窃是为了过程中带来的感觉,而并非为了得到金钱或物件。
盗窃癖是一种精神病,女性患者比男性多。诊断时除了找出患者有以上情况,还要确保盗窃并不是出于对抗和报復、幻想的反应、药物影响、躁狂病发作,或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盗窃癖患者常常同时患有其他类型的精神疾病,包括情绪病、饮食失调、其他冲动控制障碍(如病态赌博和购物狂)和药物滥用。
患盗窃癖的人士一般也不会主动寻求协助,但其实可透过认知行为治疗和药物治疗来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