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议会通过法案允许政府落实核协议

  香港中通社10月13日电 经过激烈争议,伊朗议会13日正式表决批准了与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及德国达成的伊朗核问题协议。据官方的伊尔纳通讯社报道,投票结果是161票赞同,59票反对,13票弃权。

  据德国之声、新华社、美国之音报道,根据伊朗法律,该协议还将提交宪监会批准,以获得最终正式通过。此次伊朗议会通过动议,意味着伊朗政府能够遵守协议要求,暂时冻结核计划以换取西方解除经济制裁。

  经多年谈判,伊朗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与伊朗今年7月14日在维也纳达成了历史性的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共同全面行动计划》,宣告伊核问题的解决取得突破。根据该协议,伊朗被允许和平利用核能,但不得制造核武器。

  在协议中,伊朗方面承诺大幅缩减核计划,并同意接受国际社会监督,其中包括:销毁三分之二用于铀浓缩的离心机;销毁95%的浓缩铀,或将其运出国境。作为交换,国际社会逐步取消对该国的制裁。多年来,制裁措施使伊朗经济严重受创。

  2015年7月14日,伊朗核问题协议签署消息传出,德黑兰民众自发上街庆祝。

  伊朗核问题协议在国际上受到普遍欢迎,但也有反对者。以色列拒绝该协议,并对该协议将导致的后果提出警告。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本月初在联合国全体大会上发言时称,这一协议将使伊朗因制裁放宽而获巨额资金,使其更富于侵略性,从而不会使和平变得更为可能。

  此前,美国国会内的反对者试图阻止该协议的努力未能成功。这样,相关协议的履行在美国也不再有障碍,从而将按时间表于本月18日起生效。一俟国际原子能机构证实德黑兰实施了相关措施,国际社会就将逐步取消对该国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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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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