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保合作
74、大气领域:在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及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的控制方面开展了交流;在机动车排放测试控制及合规方面开展了能力建设;在电力行业的汞控制、排污连续监测系统方面进行了交流。双方将在电力及工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防控和多种污染物控制、区域空气质量管理方面开展合作,继续推动在江苏省实施的大气质量规划最佳实践合作,探讨如何推动载重柴油车清洁行动计划,改善载重汽车尾气排放测试程序及燃油效率方面的合作。
75、水领域:继续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开展合作,扩大水质管理方面的经济政策分析,推动湖北省和明尼苏达州之间建立姊妹湖结对项目。双方计划继续促进地下水保护和修复技术以及与该领域监测、修复和标准制定相关服务的交流,同时在水与能源关系方面开展交流。中美双方官员与业内专家将通过合作开展监测及控制措施的试点项目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来改善地下水水质。
76、环境法律与制度:分享了中国对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方面的信息以及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新法律条款、公益诉讼、环境诉讼与判决和行政决策方面的信息。双方将在环境法律的制定、实施、遵守、执行和判决方面继续开展合作。中美环境立法研讨会已在2011至2012年间于北京举行了三届,第四届中美环境立法研讨会计划于2014年7月11日召开。
77、其他环境领域合作:在新化学品环境管理、汞排放清单及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环境应急准备与响应的行业导则和培训方面开展了沟通与交流,并计划继续在化学品风险管理、聚氯乙烯行业汞减排领域开展合作,建立污染场地管理的框架体系;加强绩效评估、环境守法的有效性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与处罚领域的能力建设;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能力以便能持续实施,开展针对细颗粒物(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法律法规和执法能力建设。
78、森林健康:中国国家林业局和美国林务局在2014年6月10日至12日举行的联合工作组会议上强化长期互惠合作。双方决定在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框架下确定今后三年的合作活动,包括在森林经营单位层面的合作,与孟菲斯动物园合作,通过森林经营,改善和恢复森林廊道与动物栖息地。双方承诺探讨林业生物防治实验室结对的可能性。
79、亚太森林组织:承诺探索在亚太森林组织活动的合作和参与机会,共同推动亚太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修复。
80、自然保护:在《中美自然保护议定书》框架下,中国国家林业局和美国鱼和野生动物局于2014年4月23日至25日召开联合委员会会议。双方回顾了2011-13年度合作情况,确定了2014-16年度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渔业和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游客服务和环境教育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