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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东伊运”长期从事恐怖活动 中国将严厉打击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5日主持例行记者会,就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伊朗核问题、“东伊运”恐怖组织等答记者问。

  问:第一,对于日本民用航空器进入中方划设的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是否会动用武装力量应对?第二,中方划设识别区的依据是什么?

  答:第一个问题,请你仔细阅读中国政府发布的有关公告和国防部发言人答记者问,其中明确指出,外国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的正常飞行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第二个问题,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根据是中国《国防法》、《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等国内法,也符合《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问:西方减少对伊制裁后,中方是否会增加对伊朗原油进口?

  答:我们认为六国和伊朗就伊核问题达成的初步协议,不仅有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也有利于有关国家同伊朗开展正常的贸易与能源合作,有利于改善伊朗人民的生活。这些年来,由于伊核问题,中国同伊朗的能源合作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对此我们一直向有关国家表达了反对态度和关切。我们希望,随着伊核问题逐步缓解,中国同伊朗在能源领域的合作能够不受干扰地进行下去。中国和伊朗的能源合作不违反联合国有关决议,也不违反国际法,完全是正当的、合理的。

  问:华沙气候变化大会已于23日落下帷幕。请介绍中方对此次会议成果的评价。

  答: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气候变化华沙会议取得了三项主要成果:一是确定了2015年新协议谈判路线图;二是发达国家承诺出资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三是就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与损害机制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开启有关谈判。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在会上极力推卸历史责任,对切实兑现减排的承诺力度不够,特别是个别发达国家提出了严重倒退的减排指标。发达国家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来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方面也缺乏政治意愿,既没有提出时间表,也没有具体的数额,只是画了一个大饼,让发展中国家画饼充饥,对于建立损失与损害机制,也是在国际社会巨大压力下才初步同意,没有实质性成果。这些都对今后的谈判以及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带来不利影响。

  中方为维护国际多边机制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性,在会上充分显示灵活,为推动本次会议取得成功作出了最大努力。中方将在气候变化进程中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为应对气候变化、保护人类气候环境作出贡献。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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