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2 之法律完善 有人为未成年性侵者辩护 “梅根法”背后的小姑娘梅根遇害将近20年。 近日,她的母亲莫林再次站出来,表示“梅根法”需要作出一些修改。 根据现有的“梅根法”,那些给他人发送色情图片、短信的未成年人也被定义为“性侵者”,且这种“烙印”将陪伴终生。莫林就此指出,这一点应该有所修改,“那些发送色情短信的孩子受到了‘梅根法’的威慑,这并非这项法律设计的初衷。” 莫林将再次与立法者合作,力求推动法律的修改、调整。有评论回应莫林的修改建议称“为什么只限定在色情短信传播者身上,对待未成年人的标准应该更宽泛”,未成年人需要“第二次机会”。 其实,除了莫林要求修法的表态,美国社会对“梅根法”也有一些负面意见,其中未成年性侵者的登记制度在该国社会引发了广泛关注。一家人权组织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将未成年性侵者的资料公布于众,对他们的成长有巨大的负面作用。 美国《新闻周刊》网站本月刊登了一篇题为“他们不全是野兽”的文章,采访了一名叫雅各布的29岁青年。他在11岁时对妹妹进行了性侵,直到现在仍然活在资料注册的阴影中。他在上大学时,校警整天跟着他;当他在其他城市开始新生活时,网络上的性侵者资料让他无法找到工作,最终被迫流落街头;他离婚时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仍然是因为儿时的这段历史。 该网站文章评论表示,一些不满18岁的性侵者,有些只有8岁,却要面临耻辱烙印、歧视和令人窒息的限制。 焦点3 之陈年旧案 梅根之死促新泽西州立法 “梅根法”的诞生源起于一场悲剧。 1994年7月的一天,新泽西州小镇汉密尔顿,7岁的梅根·坎卡被邻居杰瑟·蒂曼得科斯哄骗到他的家中,说是看新买的一只小狗。在屋内,蒂曼得科斯强奸了小梅根,随后用一根皮带将其勒死。紧接着,他将小梅根的遗体放入自己的卡车中,又对遗体进行了性侵害。最终,他将小梅根的遗体放入一个木头玩具中,扔到公园内。 该案之前,蒂曼得科斯曾有两次性侵儿童的前科。在蒂曼得科斯搬到汉密尔顿镇前,当地执法机关完全不知道他的犯罪情况。梅根·坎卡的父母及其社区更是无法对他的前科知情。 小梅根的遭遇轰动全美。在小梅根父母的奔走呼吁,强力推动之下,新泽西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强制要求性侵者登记个人信息、州政府建立跟踪数据库、当有性侵前科者搬入社区时要及时通知社区、对于重复多次性侵者予以终身监禁等。相关法律被命名为“梅根法”,以示纪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