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成都中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7年,以叛逃罪判处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2年,以受贿罪判处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