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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韩方无权扣船应道歉
昨日18时许,海航旅业的应急工作小组在首个返程航班到达北京后,在首都机场第一航站楼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韩国济州法院扣船的行为来自沙钢船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海航集团已于14日凌晨3时,将扣船通知要求的30亿韩元(折合168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韩国济州法院以下班且适逢周末等理由,致使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法院账户,邮轮无法解扣。
海航方面表示,大新华轮船与江苏沙钢集团旗下沙钢船务之间的纠纷是正常的经济纠纷,且当事各方已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由英国法院管辖。海航称,沙钢船务在管辖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导致游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海航旗下邮轮游艇管理公司董事长韩录海称,国际范围内,扣船只有1952年和1999年签订的两款公约,韩国均非缔约国或参与国。申请扣船、涉案双方的公司也不是韩国国内企业。海娜号邮轮也并非涉案船只,且约定管辖权在英国,也非韩国。韩国济州法院此举涉嫌违反国际公约,侵犯中国法律。
海航认为,韩国济州法院精心挑选了扣船时间,在周五下班时间前采取扣船行动。海航集团执行董事兼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表示,对韩方无视乘客权益的态度表示愤慨,对韩方不作为的举措表示强烈抗议。同时,他要求韩方应该向滞留旅客道歉,并敦促尽快放行海娜号邮轮。海航将对此事件保留诉讼权利。 新京报记者赵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