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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首次向日方表示钓鱼岛属“核心利益”

据共同社消息,据中日关系消息人士透露,中国国际战略学会军方人士于本月中旬会晤日本跨党派国会议员访华团时表示,钓鱼岛属中国“核心利益”。

    钓鱼岛问题在“8•15日”日本战败日之际再次升温,延续对借琉球议题出海的传统,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日前刊登文章继发出“日本至今仍不拥有对冲绳的合法主权”,“琉球主权再议”声音后,首次明确提出“冲绳不是日本领土”。

    《人民日报》8月15日刊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汤重南的署名文章《从国际条约视角论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文章在引述日本侵略钓鱼岛历史时称日本在1872年,强行将与中国明、清两朝维持了500年宗藩关系的琉球王国改为琉球藩,更于1879年吞并了琉球王国,改称为冲绳县,并派日本人组成县政府及充任知事等官员。日本吞并琉球后,便开始密谋侵占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

    在谈及中国对钓鱼岛的法理依据时,文章指出1946年1月29日,占领日本的盟军总司令部发布《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日本施政权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4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国)及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文章得出结论称《波茨坦公告》所确定的日本领土,不仅不包括钓鱼岛,连冲绳都不是日本领土。“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这是《人民日报》首次刊文明确指出冲绳不是日本领土。

    此前5月8日,<人民日报>推出“厘清钓鱼岛问题”系列文章第一篇,在题为“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文章中,中国社科院资深学者通过充分的史料论证,否定了日本所谓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之一,即《马关条约》第二条中所说的“该列岛不在清朝割让给我国的台湾、澎湖诸岛内”。

    同时文章称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稍早前,中国外交部旗下刊物《世界知识》2013年第六期刊发题为《“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吞并琉球国》文章,公开指出日本对琉球并没有合法主权。文章说,历史上的琉球国,在中国明清两代与中国中央王朝维持了500余年的宗藩关系,寻求宗主国给予安全上的保护,是琉球相当重要的需求。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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