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闫子敏)针对欧盟拟出台新的外资审查框架一事,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希望欧方出台有关措施时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避免向外界释放混乱、消极的信号。
有记者问,欧盟委员会14日在布鲁塞尔发布欧盟外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意图对外资并购欧盟公司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有媒体猜测有关动向可能是针对来自中国等国的资本。瑞典政府及部分媒体公开表示反对,认为阻止来自欧盟以外的投资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欧盟应秉持开放精神,着眼大多数成员国利益,而不应只顾短期性失衡和少数群体利益。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陆慷说,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也注意到欧盟有关动向引发的质疑。
陆慷表示,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各国利益高度融合的今天,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是促进世界资源优化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事实上,欧盟一向倡导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也因此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在开放中分享机会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符合所有人的利益,是阻挡不了的大趋势。关门实现不了发展,为了短期利益搞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终将得不偿失。
“我们希望欧方出台有关措施时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特别是非歧视性原则,避免保护主义思潮的干扰,避免向外界释放混乱、消极的信号。”陆慷说。
对外资并购欧盟公司进行更严格审查
此前,据新华社14日报道,欧盟委员会14日在布鲁塞尔发布欧盟外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意图对外资并购欧盟公司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欧盟委员会在当天发表的一份新闻公报中表示,新的审查框架建立在欧盟成员国现有外资审查机构基础之上,在该框架下进行的审查将是透明、非歧视性、可预测和可纠正的。
根据这项草案,来自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的代表将共同组建一个协调小组。作为一个讨论平台,该小组的职责包括确定哪些外资并购行为属于国家层面、跨国层面或欧盟层面的战略性并购等。
当成员国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欧盟利益时,尤其是涉及重要研究领域、太空、运输、能源和电信领域的外资项目,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审查程序。对于审查结论,新框架允许必要的国别灵活性,欧盟委员会可以发表意见,但最终决定权仍由成员国自己掌握。
据悉,新框架下的审查标准包括外资并购是否会对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原材料产品的供应安全造成影响,是否会导致敏感信息泄露,以及外国投资者是否由政府控制等。根据欧盟法律程序,该草案需要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
(原标题:外交部回应欧盟拟出台新外资审查框架:希望遵守世贸组织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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