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徵:西方司法制度表里不一

  文|司马徵

  西方社会一向对其司法制度引以自豪,标榜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实践是否表里如一,则有待商榷。特别是南海仲裁案,揭示司法是可以操控的,而美国司法制度亦有不少个案引起争议,令人对所谓司法公正产生怀疑。

  最近在美国发生的一宗强奸案判决便引起公愤。史丹福大学一名学生特纳强奸醉酒女子,按理最高可囚十四年,轻则也要监禁两年。检控官刑求六年监禁。不过,超过二百五十名斯坦福学生写信替特纳求情,最高法院主审法官鉴于被告被捕后已退学,没有前科且年轻,恐怕坐牢对被告有严重影响,故判其监禁六个月。外界估计,只要特纳狱中表现良好,可提前三个月获释。当地有社会人士认为,判决破坏大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并质疑如果被告是黑人,或不是入读斯坦福的精英,判刑会否一样。

  美国司法部研究报告显示,美国每年有四百人在警民冲突事件中死亡,其中四分之一涉及白人警察和黑人民众,而其中黑人死亡比白人警察要多两倍以上。在司法实践中,黑人犯罪往往受到比白人犯罪更重的处罚。由此可见美国的司法只在程序上公正,实际运作则带有种族阶级成见,不是亲西方人宣传的那么美好。

  另一争议的判决涉及美国总统大热候选人希拉里。1975年阿肯色州一名十二岁的女童被一个四十一岁的男人暴力强奸,女童大出血,并因此而失去生育能力。案情非常清楚,证据确凿,强奸犯应最少判三十年。这个时候,希拉里出现了,她的动机很简单,作为一个刚出道的律师,想要打响名堂,必须要打赢一场人人认为必输的官司。于是希拉里成为了强奸犯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希拉里表现冷血和善于编造谎言。首先,她把被强奸的女童描绘成一个对成熟男人有浪漫情怀和幻想的问题少女,由于女童曾因为被强奸而接受心理治疗,希拉里力陈女童心理不稳定,所以证供不可信。最后,也是最狡猾之处就是促强奸犯主动认罪。这样她就把一宗强奸女童的严重暴力犯罪扭曲成了一个心理不稳定的问题少女勾引成年男性的一般刑事犯罪。结果法官判强奸犯入狱一年。希拉里因这宗官司而扬名。

  这宗官司说明西方的所谓公平司法制度,有颇多可操作空间,只要熟悉游戏规则,如希拉里等狡猾律师,便可玩弄法律于股掌,把黑说成白,将案件引导向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方向,正义良心当然不在他们考虑之列。而能够雇用这些“一流”律师者,是有财有势的人,不会是普通平民百姓,故西方司法制度是向富人倾斜,司法彰显正义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以西方制度为马首是瞻的人,仅知其表而不知其里,或视而不见其缺失,认同西方已到了盲目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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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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