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7月15日,荷兰华人华侨前往海牙和平宫前广场,抗议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 中新社
大公网7月16日讯(记者张佳晴、胡岸)国际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卡洛玛(Judge Abdul Gadire Koroma)15日在香港表示,南海仲裁庭的所谓裁决是有争议的,中国一开始的立场就认为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所以不执行裁决并未违反国际法。至于中国与菲律宾的海洋争端,卡洛玛认为和平谈判才是最佳解决方法。
卡洛玛法官当日在于香港举办的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后,接受采访表示,南海仲裁结果是有争议的。首先,就是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
中国在闹剧的开端就认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没有管辖权。2006年,中国曾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问题排除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之外,但仲裁庭还是得出了与中国立场不一样的结论,这是有争议性的。另外一个争议,就是这个仲裁庭是没有权力就无先例的案件作出裁决。
卡洛玛说,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法体系,第三方争端解决必须是以涉事国双方同意为基础。如果涉事国双方没有共识,对于争端,仲裁庭是没有权力给出裁决的。
裁决无法消除紧张
对于7月12日公布的仲裁结果,卡洛玛在回答记者问题时表示,中国是有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那就是和平谈判。卡洛玛认为,人们常常会忽略诚心谈判也是和平解决争端的法律工具。卡洛玛说:“无法消除(双方)紧张,无法帮助解决争端的裁决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谈判的话,是无法解决任何争端的。
对于中菲下一步行为的判断,卡洛玛说,中菲都是联合国成员,支持联合国宪章,也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约国,两国有和平解决争端的基础。即便是南海仲裁庭作出了裁决,中国和菲律宾还是可以回到谈判桌上。过去,也有国家在裁决出来以后,继续谈判并决定出如何执行裁决的最佳方案。
卡洛玛认为,考虑到争端的本质以及各方的利益,中菲和平谈判才是解决争端的最佳方式。
中国不执行有合理基础
中国政府不接受、不承认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所谓“裁决”,对此,卡洛玛认为,中国并非不尊重国际法。卡洛玛解释道,中国一开始就说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也一再重申,将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问题排除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之外。中国曾非正式告知菲方,不会参加仲裁过程。基于之前的裁决和先例,如果中国不执行此次裁决是有合理基础的,这不意味着中国不尊重国际法。卡洛玛说:“如果一个国家的立场是‘某个裁决与国际法互相矛盾’的话,这个国家是没有义务去履行或执行该裁决的。”
另外,对于南海仲裁庭法官的组成,卡洛玛表示如果有一名来自争端地区的法官,该法官若对议题和争端比较熟悉,那他们也会更加理解或预判裁决带来的后果,这有助于和平解决争端。
岛就是岛 仲裁全错
15日在香港开幕的“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共有来自美国、荷兰、澳洲、德国、泰国等多个国家的国际法专家及政府法律官员出席,学者们首日主要围绕“领土主权争端、海洋权益争端与国际法的适用”以及“国际法上的群岛与岛屿岛礁制度”两大议题展开讨论,发表观点。
“仲裁员们越界了”
来自澳洲国立大学的罗斯韦尔教授在论坛中以“领土、海洋争议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题发表演说,在演讲中,他分析了过往涉及海洋主权争议的相关案例,并详细分析了7月12日关于南海问题的仲裁庭所颁布的“仲裁书”,他指,仲裁庭法理上并无权干涉相关事务,并称“很明显,这些仲裁员是越界了。”
罗斯韦尔教授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论坛上学者们的广泛支持,国际法研究院主席、国际法委员会前主席拉奥.佩马拉朱就指,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是关于主权,而领土主权问题并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调整的范围。
此外,来自清华大学卡蒂教授则从英法两国历史官方文件的角度,向大家证明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属于中国的固有事实,卡蒂教授还质疑所谓的“仲裁”是受到了西方国家的资助,并进一步指出,这本质上是西方国家故意压制中国的政治行为。
既不真实 也不合法
本次论坛首日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讨论国际法中关于群岛与岛礁的区别与相关界定。来自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研究员达文波特用生动的图片向听众们详细解释介绍了岛屿、岛礁以及相关地理特征所产生的主权范围,而来自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的弗兰克斯教授则从历史的维度,介绍了海洋法中关于岛礁定义的演变,并强调,岛屿与岛礁完全不同,判断是岛礁还是岛屿的标准无关大小,“仲裁”将太平岛认定为“岛礁”是一个明显的“错误”。
来自德国波恩大学的斯特凡.塔尔蒙教授,通过对事实的分析,提出国际法庭中所提出的“低潮高地无法行使主权”的论断是完全错误的,7月12日“仲裁书”中对低潮高地和岛礁的判定,既不符合客观物理事实,也不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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