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庭长滥权妄裁南海 曾助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

海牙仲裁法院 大公报记者李理/摄

  大公网7月12日讯(记者 李理)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五名法官共同所做的决定不仅给未来的全球海洋秩序添乱,整个仲裁过程更好像一出经不起推敲的“神剧”,充满了出尔反尔和罔顾事实的谎言。怪不得有人形容日籍庭长柳井俊二,这名前日本驻美大使“帮助美国侵略伊拉克,现在又成了帮助美国审判中国的人。”

  对于仲裁庭的底细,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老早就看的很清楚。他告诉大公报记者说,菲律宾选择在三年前着急提出仲裁,就是看准了日本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这位庭长果然也不负“菲望”,一开始他所指定的五人仲裁庭庭长是一位斯里兰卡的法官,名字叫品托(Chris Pinto)。

  露马脚临时变阵

  傅崐成忆述道,早年在美国从事海洋法研究的时候结交下不少好友,其中一位告诉他说位斯里兰卡法官的太太正是一位菲律宾人,“这在任何法治国家都是要回避的。他居然还能担任仲裁庭的庭长。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情况,厦门大学《南海导报》(South China Sea Bulletin)头条报道了这件事以后,这位仲裁庭的庭长才被换掉。”

  至于柳井俊二从1997年就当上了日本外务省次官,多次出任西方国家的大使,是最有实力的几位日本外交官之一。

  柳井俊二2005年成为国际海事仲裁法官。2007年,身为仲裁法官的他,也是日本首相安倍发起的“修改集团自卫权宪法解释委员会”委员长,为日本军队走出国门,和美军一起作战制定“法律基础”。2011年他被选为国际海事仲裁裁判长 。

  2001年美国出兵伊拉克时,柳井俊二他正好刚卸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出任日本驻美大使。有分析说, 柳井俊二既是日本外交的主将,也是日美外交纽带。

  英国时任副首相最新指出伊拉克战争非法,而柳井俊二其人正是“帮助美国侵略伊拉克,如今又成了帮助美国审判中国的人”。

  仲裁员出尔反尔

  除了日本人当庭长的滥权外,本案的仲裁员所提出的观点也颠三倒四,出尔反尔,让人难以相信这是秉承“禁止反言”国际法原则的仲裁员所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翰灵说,本案的仲裁员阿尔弗雷德·松斯(Alfred Soons) 至少先后两次就岛礁地位、海洋权利和海洋划界之间的关系公开发表学术意见,认为在两国存在重叠海域主张的情况下,相关岛礁的法律地位和海洋权利问题不能脱离海洋划界争端而独立出现,它们构成海洋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南海仲裁案早前关于管辖权的裁决中,包括松斯在内的五名仲裁员不顾中菲南海争端的根源和实质是岛礁主权及海洋划界之争的基本事实,强行以全体一致的方式裁定仲裁庭对菲律宾关于黄岩岛、美济礁、仁爱礁、渚碧礁、南熏礁、西门礁(包括东门礁)、赤瓜礁、华阳礁和永暑礁的法律地位问题的诉求享有管辖权。这显然与松斯本人一贯的学术观点相悖。凡此种种,在此基础上作出的裁决必然缺乏公正性。

  美日自律不严 强人所难

  美国和日本对南海仲裁的态度一向是敦促中菲双方遵守海牙仲裁庭的裁决,佯称“维护国际法秩序”。殊不知他们的所作所为才是带头践踏国际法秩序。

  2014年海牙国际法院裁定日本捕杀鲸鱼违法,今后不得进行此类活动,日本则认为海牙法院不具有裁判权。随后更毫不理会判决结果,疯捕杀30头鲸鱼。

  美国负责东亚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帮办亚伯拉罕·登马克此间在国会听证会上敦促,中菲双方遵守海牙仲裁庭的裁决。登马克说,这是个契机,决定着“亚太地区将来是遵守使之得以繁荣昌盛的国际法和准则还是全凭对实力的估测来决定它的未来”。

  不过,只需要看看美国在和尼加拉瓜打海洋官司的表现,就能明白山姆大叔的伪善。,在1983年底和1984年初,美国在尼加拉瓜的多个港口附近布雷,范围包括尼加拉瓜的内水和领海。布雷活动严重威胁了尼加拉瓜的安全和航行,并造成了重大的事故和损失。忍无可忍的尼加拉瓜1984年4月9日将美国告到位于荷兰的国际法院,请求法院宣布美国的非法行为,并责令美国立即停止这种行为。

  霸道的美国则先发制人,在尼加拉瓜将美国告到法院之前的三天,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对于1946年美国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在两年内不适用于“与任何中美洲国家的争端或由中美洲发生的事件引起或同中美洲事件有关的争端”,该通知立即生效,排除国际法院对美国的管辖权。

  图:2014年海牙国际法院曾裁定日本捕杀鲸鱼违法,然而日本不理会判决结果。图为日本捕鲸船/资料图片

  在美国阻止国际法院审理此案失败后,美国随后宣布退出国际法院,并指责该案件是“出于政治和宣传目的错误利用国际法院”。 在1986年6月,国际法院作出有利于尼加拉瓜的判决后,由于国际法院没有执行权,尼加拉瓜不得不去安理会申请执行,美国利用其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席位连续五年否决了要求它遵守上述裁决的决议。

  此后,尼加拉瓜又去联大寻求帮助,要求美国尊重国际法并且遵守国际法院的判决。联大投票后尼加拉瓜获胜,美国只有一小部分的支持者。但是联大并没有强制力,美国继续无视判决。后来,联大每年都要就此案投票,支持美国的国家越来越少,据称最后只剩下以色列。尽管如此,美国仍不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1992年,尼加拉瓜不得不撤诉。

  和美国在尼加拉瓜将其告到法院前才宣布排除国际法院对美国的管辖权相比,中国在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就根据有关条款提交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和军事活动等争端排除在国际司法和仲裁程序之外。因此中国认为南海仲裁是非法的,完全有理由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

  如此看来美国是抵制国际法院裁决的常客,而中国坚定扞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际法治,则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专家证人公然撒谎

  谎言填满了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菲律宾外交部官员此前已经承认在仲裁案中撒了谎,而本案的专家证人也谎话连篇,面对关键质询时,更是以狡辩的方式来应付。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翰灵指出,本案的专家证人之一是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海洋资源与海洋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克里夫·斯库菲尔德(Clive Schofield)。他应菲律宾方面的请求,为南沙群岛岛屿地位问题出具专家意见,其证词与其学术观点截然相反。

  王翰灵以斯库菲尔德关于太平岛的证词举例说,作证时斯库菲尔德称“太平岛没有可供使用的淡水资源”。而其论文明确写道,太平岛是可享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屿中“面积最大且唯一拥有淡水资源的”。

  斯库菲尔德2014年曾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称在南沙群岛中,有12座岛屿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1和第2款的规定,享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过,在给出专家意见时,他却称所有南沙群岛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岛礁都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规定的“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显然,斯库菲尔德提供了不符合事实而且自相矛盾的证词。

  五名仲裁员简历

  1、首席仲裁员、迦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Mensah):现年84岁,1996年至1999年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首届庭长,门萨为知名国际海事专家,获得诸多国际海事奖项及荣誉,参与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孟加拉与缅甸的划界案,以及常设仲裁庭的孟加拉与印度的海洋争议。

  2、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lfrum):1996年起即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曾担任门萨的副庭长,沃尔夫拉姆于2005年至2008年获选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庭长,现为德国国际法协会的会长。他是菲方指定的仲裁员。

  3、波兰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由于中国大陆拒绝参与仲裁,柳井俊二于是指派波拉克作为陆方仲裁员。他从2005年10月起即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员,曾任波兰驻联合国大使,1985年曾率领波兰代表团与苏联谈判海域划界事宜。

  4、法国籍法官柯(Jean-Pierre Cot):曾是欧洲议会的议员,2002年起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2008年至2011年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Chamber for MarineEnvironment Disputes)的庭长,也参与过国际法院多宗领土争议以及划界案,如喀麦隆对奈及利亚的边界纠纷、罗马尼亚对乌克兰的黑海划界案等。

  5、荷兰籍法官松斯(Alfred Soons):乌得勒支大学国际法教授,曾任荷兰国际法协会的会长、荷兰外交部公共国际法常设咨询委员会主席。他参与了“北极日出号”案、马尔他对圣多美普林西比的“Duzgit Integrity”号油轮争议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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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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