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基文
早前,台湾渔船“东圣吉16号”在鸟礁公海合法捕鱼,遭日本扣捕,缴巨额罚款(约176万新台币)后才获释,这是日本违反海洋法的蛮横行径!近日,台湾渔民等各界民众纷纷集会,抗议台湾民进党当局弃礁媚日,牺牲台湾渔民生计!
鸟礁,日本叫“冲之鸟岛”,日文名“Okinotorishiima”,笔者称鸟礁。鸟礁,原本只是低潮小礁,低潮(退潮)时露出水面的总面积仅约6平方米,高潮(涨潮)时全部淹没水中成为暗礁,现状是日本经人工建造后,高潮时露出水面的总面积也不足10平方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人工设施不能改变原为低潮小礁的法律地位。总之,鸟礁是礁不是岛!鸟礁,不是冲绳(琉球)本岛附属岛屿,它离冲绳很远,冠以“冲之”,意为它是冲绳属岛,这与事实不符。因此,日本冠以“岛”和“冲之”,叫“冲之鸟岛”,乃是窃土盗海图谋,居心叵测。故而,笔者弃“岛”和“冲之”,称为“鸟礁”。
鸟礁周围海域,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以及丰富的贵金属矿产、鱼类等资源。鸟礁扼守着东海进出太平洋主要航道,靠近关岛、塞班岛、菲律宾。它位于中国海上国防线亚太地区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之间,即地处中国台湾岛和美国托管地关岛之间,若日本的所谓“变礁为岛”企图被联合国批准,便拥有43万平方公里海洋专属经济区,比日本国土面积37.8万平方公里还大,它可成为连接两个岛链的重要跳板,从而阻碍中国海军向太平洋发展,严重威胁中国远洋活动。故而,鸟礁周围海域军事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日本“变礁为岛”非法无效
基于鸟礁周围海域具有经济和军事重要价值,日本便积极策划抢夺属于南太平洋公海的鸟礁。然而,2012年4月,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对日本外大陆架案作出决议,未认可日本依据鸟礁提出的非法主张。因此,日本“变礁为岛”的主张是非法和无效的。
中日鸟礁主权之争,从2004年起不断升级,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焦点。近日由于台日鸟礁争议,尤因台湾地区民进党当局媚日牺牲台湾渔民生计,于5月23日表示,在“冲之”鸟礁问题上“不采取法律上的特定立场”,这个损及台湾渔民权益的倒退表态,引发台湾渔民等各界强烈反弹,鸟礁主权问题,又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3条“低潮高地”规定: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出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分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该高地的低潮线可作为测其领海的基线。如果低潮高地全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超过领海的宽度,则该高地没有其自己的领海。
鸟礁,原本总面积仅约6平方米,高潮时全礁被淹没,成为水中暗礁,属于低潮小礁,即低潮高地,无人居住,无法自我维持经济生活。鸟礁,位于北纬20度、东经136度的海域,远在东京西南1700公里处,离日本小笠原群岛也超过900公里,离日本领海非常遥远,孤悬于南太平洋公海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和第13条规定,显然,鸟礁没有其自己的领海,无领海,就不成领土,绝非“日本领土”,而是属于南太平洋公海。
日本从1987年起,投入数百亿日圆,在鸟礁周边人为养殖珊瑚改变地质地貌,企图变低潮小礁为所谓“岛屿”。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在鸟礁上进行了高3米、半径25米的人工加固工程,于鸟礁四周筑成堤防设施。2006年,日本又耗资755万美元进行人工养殖珊瑚改变地质地貌,继续搞所谓“变礁为岛”。然而,一切所谓“变礁为岛”的设施,都是非自然形成的人工设施,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一项规定。按规定,非自然形成的人工设施,不能改变鸟礁只是低潮小岩礁的法律地位。
侵犯国际社会整体利益
当前,媒体报道只说鸟礁没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却认为鸟礁有12海里领海,这是重大的误解。关键是没有注意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和第13条均强调的“自然形成”,即非自然形成的人工设施是非法和无效的。事关领土和主权的原则性问题,需要予以纠正。
鸟礁是南太平洋上远离日本本土的孤立低潮小岩礁,它无领海更无专属经济区,各国依法享有捕鱼自由等公海自由。日本却非法主张鸟礁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未免心太贪,胃口太大,这是对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侵犯。
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和第13条规定外,依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鸟礁也是在日本主权范围之外,不是“日本领土”。日本单方面声称,1931年已把鸟礁编入东京市管辖范围,这本来是荒谬的,而在日本完全接受《波茨坦公告》后,也就无效(本来就无效)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本已于1996年签署批准。日本无条件投降时,完全接受了《波茨坦公告》。日本有义务严格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口口声声称遵守国际法,我们希望日本言行一致,真正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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