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4日援引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研究员郁志荣称,渔政船配备武器违反国际惯例,越南此举是心虚的表现。
郁志荣指出,一般来讲,渔政船的行政执法目标是渔船的违法行为,因为渔民没有武器,所以渔政船也不应该配备杀伤性武器。
郁志荣说,去年7月,中国海警局成立。从法律上讲,海警属于海上警察力量,是可以配备武器的。但实际上,中国的很多海警船还是之前的渔政船和海监船,所以也没有配备武器。
他认为,越南给渔政船配备武器不合常理,此外,越南还有正式的海警部队。如果越南这一规定开始实施,必须提醒中国渔民保持高度警惕。
为提升海上警戒能力,越南此前还向日本提出了援助申请。
日本外相岸田文雄8月1日在河内与越南外长范平明举行了会谈,表示将向越南提供6艘可以转作巡逻船使用的二手船只。目的是向与中国存在南海主权争议的越南提供防务支援,牵制中国。
据日本媒体报道,今年5月,中国百船齐发,在西沙群岛附近实施海洋石油钻探作业,迫使越南的约30艘老旧公务船疲于应付。这暴露出越南方面无论是船只数量还是装备水平都与中国存在巨大差距,因此提高公务船只的水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但由于造新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越方希望日本能够提供一些二手旧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