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两国元首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阿根廷共和国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负责评估和确定双方务实合作的重点项目。
十一、双方将积极推动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双方积极评价访问期间两国有关质检议定书的签署,认为这有助于阿根廷农产品更好地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双方同意加快质检领域的有关磋商进程。
十二、两国元首认为,应推动实施农副产品出口企业注册机制,优化在农牧产品、食品等安全卫生领域检验检疫磋商机制,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就有关双边议题进行探讨,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十三、两国元首支持双方加强在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相关重点合作项目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对访问期间签署贝尔格拉诺货运铁路一期改造项目、基什内尔-塞佩尼克水电站项目融资协议表示满意。
十四、两国元首一致认为,双方应积极开展产业投资合作,扩大在能源、矿业、制造业、农业等领域合作,促进两国产业对接和融合。
十五、两国元首对两国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表示欢迎。认为,双方应深化金融合作,积极探讨开展融资、大宗产品直接贸易相结合的一揽子合作,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合作对深化双边经贸关系的引擎作用。
十六、两国元首认为,中阿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许多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拥有广泛共同利益,持相似立场。双方一致认为,国际社会应采取行动,防止投机资本阻碍国家主权债务重组进程。
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框架内的沟通,就联合国改革、全球经济治理、多哈回合谈判、气候变化等议题保持密切协调。
十七、习近平主席积极评价阿方在拉美和加勒比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赞赏阿方支持开展中拉整体合作、建立中拉论坛的积极立场。
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德基什内尔总统对中方表示愿同包括阿根廷在内的拉美各国共同努力,推动中拉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发展表示赞赏和感谢。
十八、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共同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根廷共和国政府经济和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及关于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和产业投资合作的补充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在阿根廷建设重水堆核电站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阿根廷共和国外交和宗教事务部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与阿根廷中央银行人民币/阿根廷比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文件。两国元首对此表示满意。
十九、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习近平主席此访期间,同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德基什内尔总统达成重要共识,决定将中阿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签署多项合作协议,对推动中阿友好合作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习近平主席对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德基什内尔总统及阿根廷政府和人民在访问期间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阿根廷共和国总统 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德基什内尔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八日于布宜诺斯艾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