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国际 > 独家报道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日本拟修例再放宽武器出口

日本政府考虑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允许向中立国际机构出口防卫装备,例如联合国维和部队及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

  图:日本陆上自卫队6日在加州与美军举行“铁拳2014”联合军演/法新社

  大公网2月12日讯 综合共同社及路透社11日消息:日本政府考虑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允许向中立国际机构出口防卫装备,例如联合国维和部队及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又考虑放宽购买日本防卫装备的国家,在毋须日方事先同意下,可以向第三国转移装备。

  日本政府1967年制定“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政府奉行共产主义的国家出口武器、禁止向涉及国际冲突的国家出口武器,和禁止向受到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出口武器。

  这些规定最终令日本几乎完全无法出口武器,也无法和美国以外的国家开发和生产武器,令日本的防务承包商难以降低成本和在武器技术上不落人后。

  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正考虑放宽转移该国防卫设备到第三方的规定。日本政府计划在近期向执政联盟提出方案,争取3月在内阁会议通过。

  日本政府在去年制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提出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分析指,日方的举动将可能成为战后日本安保政策的转捩点,导致周边邻国提高对日本军事扩张的警惕。

  按照目前的规定,各国向日本购买防卫设备后,如果要把它们转移到第三方,要先得到日本批准。有可能从放宽出口禁令受惠的防务承包商包括三菱重工和川崎重工。

  随?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放宽,日本以“国际贡献”以及“国际共同开发”为目的的武器出口将成为可能。日本还将扩大向各国传授装备使用方法,帮助其构建装备应用能力的举措,借此与东盟各国在安全保障方面加强合作。

  • 责任编辑:郑学友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