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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中石油首认与伊朗做生意 或遭美国惩罚

中石油称“没有参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活动”,而且“从未从这些活动获得任何收入或利润”。

  2013年12月13日,美国证监会在致中石油的一封信中表示,有关中石油涉嫌与苏丹、伊朗、古巴等正接受美国制裁的国家有业务往来,证监会已经完成调查。信中称,如果中石油违反美国的制裁要求,证监会不排除会对中石油采取惩罚性措施。

  美国证监会的信抬头是写给中石油的董秘李华林的。但去年9月,中石油宣布李华林正在接受中国当局调查,并已经辞职。有关李华林的调查相信与中国政府对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调查有关。周永康曾在1996到1998年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美国翰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大卫扎戈尔表示,美国上市公司如果违反美国的制裁,每一项违规行为可被罚款高达100万美元,另外,被判有罪的管理人员可被监禁20年。

  扎戈尔说:“与受到美国制裁的国家做生意是很严重的。但是,每年出现的众多案件中,只有少量会遭到检控。美国证监会在有关案件中采取行动的风险是不可预估的。”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卜嘉男说:“当局可以判处刑事或民事处罚。理论上来讲,证监会可以将中石油摘牌,但很难想象证监会摘掉中国一家主要公司的牌子之后,与中国升级贸易战。”

  卜嘉男表示,证监会不大可能会想通过严厉处罚中石油,而与中国“撕破脸皮”。

  因为违反美国制裁而被惩罚的一家美国上市公司是威德福(Weatherford International)。这是一家来自瑞士的油田服务公司。美国财政部称,去年11月,由于与古巴、伊朗和苏丹有业务往来,威德福同意向美国政府支付9100万美元的罚金。
 

  •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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