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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支持民主党(蓝色)和共和党(红色)选区示意图 二、美国选区划分:人口基数为准,政治利益为主 美国总统选举是由民众选举本州的选举人票,此后根据得票多少选出总统。因而各州的选区划分对总统选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通常,一州的选举人票数要由本州人数多寡和政党博弈安排来决定。 从理论上讲,美国选区采用地域代表 制,在选举中实行两条划分标准:一是以州的疆域为标准,这样被称为大选区制;二是以人口数作为划分选区的标准,大体每50万人作为一个选区,这样被称为小选区,每个小选区产生1名众议员。若两个标准同时采用,则被称为实行混合选区制。美国的总统选举和参议院选举采取大选区制,众议院选举采取小选区制。 美国选区划分的都是州议会负责,基础有二:一是人口数目发生变化;二是符合特定政治利益。 人口是选举的基础,因而一个地区的人口变化,必然要影响到选区的调整。美国两党会利用这种改变来为本党牟利。 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1812年马萨诸塞州州长埃尔布里奇•格里操操纵划分程序,造成波士顿选区在地图上形状扭曲成“蝾螈状”,此后很多州的多数党获得“灵感”,在划分选区时尽量限制另一个政党获得席位的机会,导致很多不规则形状的选区出现。这种将国会席位的分配中尽可能地有利于自己利益甚至形成了一个特定政治术语——“gerrymandering”。 正因如此,选区被划分得大小不一,使得一个选区的人口甚至数倍于另一个选区的人口。如密歇根州国会议员选区的人口比例曾达到6.9:1,得克萨斯州的比例达到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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