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穗怡:民进党变“资进党” 劳基法变“过劳法”

  文 | 朱穗怡

  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口口声声说“劳工一直是我们民进党心中最软的一块”,意即“民进党与劳工是同一阵线”,只是这些甜蜜的承诺在民进党上台、蔡英文执政后都变成了“空头支票”。最近攸关劳工权益的“劳动基准法”经历第二次修法,但却几乎一面倒向资方倾斜,包括提高每月加班上限、加班费可用补休替代、取消每七天休一天等。这些举措明显有利资方安排人手,劳工团体则忧虑雇主今后将“名正言顺”地要求员工加班,而使台湾“过劳”的现象更加严重。

  蔡英文在野时曾指责国民党马英九政府,说“原本应该照顾劳工的政府,却成为劳工们痛苦和恐惧的来源”。正是一语成谶,如今这句话用在蔡政府身上最合适不过了。

  民进党选举时把劳工当作朋友和伙伴,但全面执政后却弃之如敝屣。2016年底第一次修改劳基法时,已把“实施周休二日、且不删减七天法定假期”的选举承诺抛诸脑后,而推出折衷版本“一例一休”(一天是例假日,资方不得要求员工加班;另一天是休假日,资方可要求员工上班,须支付加班费),但僵化的休假制度和不合理的加班费核算方法引发资方强烈反弹,而劳方亦未能在修法中获益。在舆论的批评声浪中,蔡政府再次修改劳基法。而这次资方可谓“大赢家”,网民讽刺民进党变成了“资进党”。

  根据最新的劳基法条文,日后雇员的加班费可用补休替代。这意味着雇主将无需付给员工加班费,可以在淡季或其他空闲时间要求员工补休,从而减少人手开支,而这对于希望以加班费帮补微薄薪水的劳工而言则是坏消息。虽然新法说“劳资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何种方式来支付加班费”,但众所周知,雇员在职场中多处于弱势地位,毫无议价的能力,所谓“与雇主协商”不过是一句空话。

  劳基法修正案最为人诟病的是,延长加班时限。原本每月加班上限是46小时,修改后增至54小时,而且放宽“每7天休1天”的规定为“每14天休4天”,但其中2天是“休假日”,雇主可要求员工上班,以后再补休,换言之,雇员可被要求连续12日上班。

  有研究显示,连续上班6天以上,将增加患心血管病、心脏疾病的风险,容易导致过劳死。此外,新法还规定,轮班间隔时间从11小时缩短至8小时。在减去上、下班路程的时间后,员工的休息时间根本就不足8小时。医护、运输业等经常需要轮班,倘若员工缺乏休息,外界担心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可能会上升。

  民进党立委上周搞“疲劳战术”、漏夜通过劳基法修正案,以为快刀砍乱麻,风波可就此平息。但劳工团体已扬言将发动“公投”推翻修法,看来劳基法争议恐怕将延烧至年底地方选举,对民进党极为不利。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