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穗怡
岛内“立法院”近日通过“公民投票法”修改法案,大幅降低“公投”提案、成案及通过的门槛。民进党自诩“还权于民”,殊不知打开了民粹的“潘多拉魔盒”。岛内舆论普遍认为,“公投”门槛大幅降低,将导致“公投案”增加,而多数“公投案”其实是由政党或利益团体在背后操作和煽动,由此而激起的对立情绪恐将使民众失去理性思考的能力。此外,“公投”结果公告两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提出。换言之,“公投”结果的有效期为两年,期限一过,当年失败的一方又可捲土重来,无休止的争议伊于胡底。更令人忧虑的是,降低了门槛的“公投法”将使“独派”更容易操作“台独”议题。“时代力量”立委昨天就提出一系列涉及“台独”的“公投”议题。
“公投”是民进党长期以来的主张和目标。该党于1991年10月通过的“台独党纲”写明:“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2003年岛内通过了“公投法”,但对“公投”事项以及提案门槛都制订了严格的限制:“公投”仅能复决法律、立法原则、重大政策、“宪法修正案”,不得“创制宪法”,即不能对“领土变更”进行“公投”;“公投案”提出要有“总统”选举人总数0.5%提案,总数5%连署,成案后,则要具投票权人总数一半以上投票,获过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过,按此标准估算,提案至少要有近94万人连署,至少要获约470万人同意,才可能过关。自2004年以来,岛内共有六个“公投案”成案并举行投票,包括“强化国防”、“对等谈判”、“讨党产”、“反贪腐”、“台湾入联合国”、“务实返联公投”,而六案均因投票人数未达50%的门槛而被否决。
由于“公投法”制订了严格的通过门槛,岛内迄今无一“公投案”过关,在民进党立委眼里“公投法”形同虚设,如今其在“立法院”的席次几乎是国民党立委一倍,于是提案大幅降低“公投”门槛。提案门坎由选举人总数0.5%下修成0.01%(约2000人),成案门坎则由原规定选举人总数5%下修为1.5%(约28万人),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1/4以上即为通过。民进党立委此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要为其“台独公投”大开方便之门。虽然这次修法后,“变更国土”仍不得纳入“公投”,但“独派”仍可另闢蹊径、暗渡陈仓。岛内有学者指出,如果有人倡议发起“公投”,要把台湾的县市“升格”为省,那台湾就会“自然而然”地“上升”为“国家”。如此一来,根本无需“变更领土”,就可轻而易举地把大陆排除在“中华民国”之外,製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
民进党上台一年半以来,“拼经济”束手无策,“拼政治”倒是如狼似虎。继去年成立“党产会”清算国民党党产,切断国民党财源,最近又通过“促转条例”,使“去蒋化”合法化,再次把矛头对准国民党,如今又修改“公投法”,转移施政不彰的焦点,企图以“公投绑大选”的老把戏拉抬绿营声势。但多行不义必自毙,经济交白卷的蔡政府尽失民心,耍再多的政治伎俩,只会加深选民对民进党的不满和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