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中通社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马无罪,控方台北地检署收到判决后又提起上诉。马英九办公室18日回应,检方切勿为了定人入罪而罗织罪名。
综合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马英九虽然构成泄密罪要件,但审酌马英九是依法行使专属领导人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而在教唆泄密部分则罪证不足,这两部分在8月25日均判决马英九无罪,全案可上诉。台北地检署18日发布新闻资料称,此判决将“院际调解权”误解为“人际调解权”,认事用法均有违误,因此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