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穗怡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今年3月14日遭台北地方检察署以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和刑法泄密罪起诉,昨天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这样裁决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其实,就在马英九被检方起诉两周后,在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诉控告马英九涉教唆泄密一案中,台北地方法院已判马英九无罪,理由是原告证据不足,无法证明马英九有泄密的行为。而这次台北地方法院除了认为检方举证不充分外,并指出马英九当时是在行使领导人的职权,进一步澄清了外界对马案的疑虑,清晰地解释了马英九当时要求“检察总长”黄世铭向“行政院长”江宜桦汇报关说案是履行“权限争议处理权”,而非“泄密”。绿军发动“讼海战术”欲置马英九于死地的图谋看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所谓“教唆泄密案”源于2013年9月轰动台湾社会的王、柯司法关说案。当时柯建铭请“立法院长”王金平帮忙,要求“法务部长”曾勇夫和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不要对柯建铭卷入的“全民电通案”上诉,最后果然如柯建铭所愿,“全民电通案”以柯建铭无罪的结果定谳。台湾特侦组在调查一起法官贪污案时,意外监听到柯建铭打电话给王金平要求关说的内容。黄世铭于是向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报告王、柯司法关说案,而马英九根据黄世铭报告的内容与幕僚商量相关事宜。检方因而认为,马英九向他人透露侦查中的刑事案件,有教唆泄密之虞。
然而,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马英九当时肩负扞卫法律尊严与社会安定的责任,对于王、柯司法关说案会对司法威信造成极巨大伤害,并使“立法院”与“行政院”卷入政治漩涡,与部下商榷王、柯案,是行使专属领导人的“权限争议处理权”。此外,马英九仅以口头摘要的形式转述,对侦查秘密、个人隐私等的侵害亦属最小,加之检方证据不足,马英九被判无罪是意料之中。
当今年3月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时,台湾舆论一片哗然。进行司法关说的王、柯逃脱法网,但处理相关事件的马英九、黄世铭却官司缠身,颇为讽刺。岛内不少民众以“警察下监狱,小偷变英雄”嘲讽台湾司法制度的荒谬和缺陷。
据说,马英九除了涉及教唆泄密案,还有大巨蛋案、猫缆案、特别费案、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其他八起案件,多是泛绿人士告发。绿营早就放话“要让马英九下台后,跑法院跑不完”。这显然是绿军的报复心理作祟。2008年5月陈水扁卸任后因涉及洗钱、贪污等案而沦为阶下囚,直至2015年获准“保外就医”。绿军怀恨在心,于是“司法追杀”马英九。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陈水扁罪证确凿,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而马英九在教唆泄密案中被裁定无罪,司法还他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