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穗怡
最近岛内大法官就“同婚释宪案”宣布现行台湾法律禁止同性结婚属于“违宪”,要求主管机关在两年内修改相关法律。这意味着同性结婚将在台湾合法化,而即使两年后未完成相关修法,同性恋者也可到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此裁决虽有“一棰定音”的法律效力,但同婚议题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牵涉到家庭伦理、婚姻观念等传统价值观,台湾社会对同婚的争议因而并不会因一纸裁决而停歇。连日来挺同者与反同者依然彼此对立、激烈争辩,而到底是直接修改“民法”、还是另立专法,也让民进党当局陷入两难。以往在人们的印象中,台湾是亚洲对同性恋最友好的地区,但民进党当局推动同婚合法化受阻及这次“释宪案”争议都暴露了岛内对同婚议题其实存在着巨大分歧。
此次“释宪案”源于台湾首位公开身份的男同性恋者祁家威于1986年到台北地方法院公证处请求与另一名男性登记结婚遭拒,奔走多年后于2013年与台北市政府提出“释宪”,指控“民法”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司法院”大法官大比数支持祁家威的论点,认为“禁止同婚”违反了法律中“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因而裁定“禁止同婚属违宪”。此时正逢民进党蔡英文政府推动同婚合法化,但因遭遇反同团体激烈反对而暂时作罢,于是有人认为大法官的裁决正好为蔡政府“背书”和“解套”。然而,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和乐观。蔡英文在得知“释宪案”裁决后只是表示“(裁决)结果不是胜负输赢”。从其谨慎、中立的言论可见,即使大法官作出有利推动同婚合法化的判决,但岛内挺同者与反同者的比例不相伯仲,反同者并没有因为大法官的裁决而立场松动,甚至扬言发动“公投”和声请“释宪”。若当局在处理同婚议题的过程中稍有不慎,都会引发双方团体更激烈的冲突和对抗。
自民进党去年上台后推动同婚合法化,不仅遇到反同团体的强烈反对,即使挺同者与当局也有“修改民法”和“另立专法”的分歧。有民进党立委倾向“另立专法”,以缓和反同者的不满情绪;但挺同者则认为,“另立专法”是对同性恋者的歧视,把同性恋者“区隔”与其他人,坚持直接修改“民法”。如今大法官的裁定虽然支持同婚合法化,但并没有说明如何修法,等于又把球踢回给了民进党当局。
当年国民党马英九政府觉得岛内对同婚议题未能达成共识,所以没有贸然推动,而民进党为了吸引选票、讨好挺同团体而宣称“支持婚姻平权”,现在上台了就必须兑现“选举支票”。然而,反同者的强烈反弹超出了蔡政府预期,尤其民进党核心支持者“台湾长老教会”也明确反对同婚,更令蔡政府进退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