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诽谤案一审马英九获判无罪 国民党:公道回来了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廖建瑜在案件宣判后向媒体说明相关情况 中新社

  【摘要】马英九卸任后第一件官司,被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自诉控告涉教唆泄密、违反通讯保障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加重诽谤等罪嫌,台北地院28日一审宣判无罪,全案可上诉。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廖建瑜28日在案件宣判后向媒体表示,自诉人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马英九向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提供机密资料,因此不构成泄密罪;马英九此前发表的涉及自诉人的相关言论与公共利益有关,在主观上无诽谤故意,因此也不构成加重诽谤罪。

  大公网3月29日讯 全案缘于2013年,特侦查在调查一宗“法官贪渎案”,意外监听到时任“立法院长”王金平、民进党总召集人柯建铭,涉嫌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侦查结果,马英九指示黄世铭再作报告,并向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及“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透露部分案情,泄密事件后来更演变成马英九及王金平“九月政争”,当时特侦组召开记者会,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不过,柯建铭也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马英九涉嫌泄密,以及涉加重诽谤等罪。

  “关键88秒”不构成犯罪

  去年5月,马英九卸任后,台北法院对此案3度开庭,马英九不止一次出庭与柯建铭言词交锋,坚持政治人物不应关说,“关说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不能迴避,不能模糊,不该做的就不该做,即使对我提自诉转移焦点,还是不该做”;柯建铭则回以,“马英九毁宪乱政,违法乱纪,3年前的政争是影响台湾政治最深远、冲击最大的事件,还造成马的民调掉到9.2%与国民党的内斗”。

  28日下午,台北地院针对柯建铭自诉控告马英九涉教唆泄密等罪,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廖建瑜指出,柯建铭自诉内容、相关证人证词中,都无法确认2013年9月1日凌晨那通“关键88秒”电话中,马英九是否有向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提供任何有关案件机密资料,因此不构成泄密罪。

  加重诽谤部分,法官认为依照“大法官释字第509号”,诽谤应出于“真实恶意原则”,但马英九事后召开记者会发表相关言论时,是与公共利益有关、出于善意,在主观上并无诽谤故意,也是可受公评的适当评论。廖建瑜说,此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也是贯彻宪法对政治性言论的保障,审酌双方关系、身份,认定不构成加重诽谤罪嫌。

  教唆泄密公诉案下月开庭

  对于马英九被判无罪,国民党主席洪秀柱表示,“公道回来了”。“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在脸书直呼“太好了”,并表示自己不是为马英九高兴,而是为台湾尚存的是非欣慰,虽然还不是确定的判决,但给马英九及台湾司法一个“赞”。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李明贤也表示,上次马英九遭起诉,柯建铭曾狂妄表示“宪政重生”,对于此次的“无罪宣判”,好奇柯建铭会如何回答,甚至酸他会不会又是老套的回答“法院是国民党开的?司法已死?”

  另据媒体报道,马英九和律师28日未有到庭聆判,柯建铭派律师到庭。此宣判也引起国际高度瞩目,路透社、法新社、英国BBC、日本共同新闻社等外媒,皆到台北地院报道此案。

  此外,台北地检署14日认定马英九将关说案报告泄漏给江宜桦、罗智强,并教唆黄世铭将报告交付江宜桦,将马英九提起公诉,台北地院订于4月14日首次开庭。

  (综合中央社及中通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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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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