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就误射导弹事件赔偿受害者846万港元

  大公网11月17日讯 据中通社报道:台军雄三飞弹(导弹)误射渔船案,法务部16日证实,受害者家属于日前获赔新台币3484万元(约846万港元),并已全数受偿。

  综合台媒报道,台军金江舰于7月1日误射雄三飞弹,并击中高雄籍渔船翔利昇号,造成船长黄文忠当场死亡、黄的儿子及2名外籍渔工受伤,高雄地检署侦查后,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中尉兵器长许博为、射控士官长陈铭修、飞弹中士高嘉骏3人,全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事发后,黄文忠家属向当局求偿,求偿项目包括精神慰抚金、丧葬费、劳动损失及渔船的损失,经协议,认定军方有过失,当局同意赔偿黄家3484万元,并于11月11日拨款入黄家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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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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