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3日电 台北消息: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保外就医案,经台中监狱访视后,认定病况并未明显改善,仍符合保外医治审核基准,11月2日同意再展延3个月,这也是陈水扁第四次申请展延获准。
陈水扁因任内涉4项贪污洗钱弊案遭判刑20年,2008年年底关押,成为第一位入狱的台湾卸任“总统”。2015年1月5日,服刑6年多的陈水扁获准保外就医1个月,其后三度展延3个月,本应至11月到期回监狱服刑。
台中监狱从8月到10月间,三度派员家访陈水扁,根据访视情形和高雄长庚纪念医院诊断证明书、病情评估表、医疗计划书等,认定陈水扁脑部退化、尿失禁等病况未明显改善,另有情绪问题及有自杀倾向,并需持续复健,符合“在监不能为适当医治”,建议展延3个月。
台湾法务部矫正署医疗卫生组11月2日审核台中监狱访视报告后,认定陈水扁病情尚未改善,且无从事与医疗无关的违规行为,同意展延3个月,期限到2016年2月4日,届时必须再由台中监狱重新访视、申请展延。这也是陈水扁保外就医案第四度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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