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0月8日电 台北消息:中国国民党“换柱”风暴持续,台湾最高检察署8日表示,2名立委在7日和8日告发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涉嫌违反选罢法的“搓圆仔汤”条款,将分他字案审查,再决定是否由特侦组侦办;特侦组表示一切依法办理。
根据台湾的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条,“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放弃竞选或为一定之竞选活动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2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罚金,且预备犯也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党内初选也适用之。
上述条款被称为选罢法的“搓圆仔汤”条款,政党初选同样适用,只要有人告发就可侦办,检察官也可主动调查。“搓圆仔汤”,是台湾政治界、商业界常用的闽南语术语,字面意义是手工制作汤圆后,煮成汤。实际上指透过协商或利诱、威逼等手段,劝说他人放弃权利。
法界人士指出,尽管洪秀柱尚未正式向中选会登记为“总统”候选人,但洪已获国民党正式提名,并已经国民党全代会通过,亦即洪秀柱已完成国民党党内初选程序,成为国民党正式提名的“总统”参选人,因此已属于选罢法规范的对象。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指出,“换柱”是现在正发生的“史上最大宗的搓圆仔汤”。台法务部部长罗莹雪表示,有人检举就会办。陈亭妃及台联党立委周倪安先后在7日、8日向台湾最高检察署递状,告发朱立伦等人涉嫌违反选罢法的“搓圆仔汤”条款。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法院组织法规定,特侦组可以侦办本案,当然一般地检署也可以侦办,但是依照先立案先办的规则,案件最终可能由特侦组侦办机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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