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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者:《服贸协议》风暴凸显台湾政经双重困境

《服贸协议》风暴事件已经凸显台湾的“宪政”运作与经贸发展双重困境。至于陷入双重困境的根本原因,则是国家认同出了问题。偏偏多数台湾人都以为统独争议可以搁置,很少人意识到政治与经济的发展也跟着被搁置了二十年。

  《服贸协议》审查是“立法院”本会期的重头戏。原本蓝、绿“立委”是上演审查大戏的主角,但是开议没多久,主角就神隐不见。一群翻墙、擅闯、毫无法定角色的大学生,竟然霸占了“国会”议场,也控制了台湾政局。这些天来,统治台湾的似乎是陈为廷、林飞帆,不是马英九和“中华民国宪法”。

3月29日晚10点半,林飞帆(前排绿衣)号召大家“退回服贸,捍卫民主”

 3月29日晚10点半,林飞帆(前排绿衣)号召大家“退回服贸,捍卫民主” 

  《服贸协议》的风暴如何善了,直到本文截稿仍看不出端倪。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事件已经凸显台湾的“宪政”运作与经贸发展双重困境。至于陷入双重困境的根本原因,则是国家认同出了问题。偏偏多数台湾人都以为统独争议可以搁置,很少人意识到政治与经济的发展也跟着被搁置了二十年。

  《服贸协议》应已生效

  就法言之,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第2项,两岸“协议之内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才应于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至于“其内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无须另以法律定之者”,则只需要在“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定,并送‘立法院’备查”就可以了。这是符合大法官释字第329号解释对于“条约”和“行政协定”的区别标准的规定。也符合如美国等宪政国家的作法。因此,《服贸协议》既然是依据ECFA第五条规定而与大陆谈妥的后续协议,依法只需“报请‘行政院’核定,并送‘立法院’备查”即可。并且,即使“立法院”硬要违反自己立的法而要审查《服贸协议》,那么依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61条:“各委员会审查行政命令,应于院会交付审查后三个月内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视为已经审查。”现在服贸协议送到“立法院”付委早已逾三个月期限,虽然“立院”还在为审查程序吵嚷不休,但是依法应“视为已经审查”,并已生效。

  但是,民进党硬要阻挡(原因如下所述),马政府则一贯庸懦,不敢依法宣布其生效,遂致今日绿营学生占领“立院”之乱象。试想若美国共和党敢煽动学生占领国会,以抗议奥巴马签订之任何行政协定(非条约),美国人将如何看待此事?

  凸显“宪政”危机

  台湾“立法院”早就全面改选,目前“立委”代表最新民意。蓝营“立委”占立法院多数,加上总统亦为国民党籍。这表示多数选民赋予国民党“完全执政”的权利和责任。没想到“总统”大选失利、“立委”席次少数的民进党,竟然可以阻挠、绑架国民党。国民党一事无成,本身怠惰庸懦固是原因,民进党的拉扯贡献更大。如此一来,执政党不能依法执政,在野党败事有余,大政的成败在蓝、绿相互指责当中,究竟该谁负责?这是“宪政”危机之一。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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