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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察总长”黄世铭一审被判有罪 宣布辞职

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21日宣判黄世铭泄密方面无罪,但违反“通保法”部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可易科罚金新台币4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检察总长”黄世铭/资料图

  原标题:台“检察总长”黄世铭一审被判有罪 宣布辞职

  中新社台北3月21日电(记者陈立宇 李志全)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21日宣判黄世铭泄密方面无罪,但违反“通保法”部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可易科罚金新台币4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黄世铭因此成为台湾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诉并获判有罪的“检察总长”,他也履行承诺,在得知遭判一审有罪后,随即发表声明宣布辞去“检察总长”职位。

  黄世铭被控在“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嫌的“司法关说案”于去年9月5日侦查签结前,二度将案情报告当局领导人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后遭台北地检署依“刑法”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

  黄世铭的“检察总长”任期将于今年4月18日届满,他曾说过若一审遭判有罪就请辞。

  2013年9月6日,黄世铭召开记者会,公开“高检署”特侦组监听到的通话内容,指控“立法院长”王金平受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之托,向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关说”(利用关系游说,妨碍司法),不要对柯建铭涉及的一个案子上诉,让全案无罪确定。黄世铭的指控后来引发了所谓马英九和王金平的“九月政争”。

  台湾“法务部”晚间表示,已收到黄世铭的辞职签呈,将经“行政院”转呈当局领导人马英九,马英九核准才算程序完成。(完)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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