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12日讯 据中新社台北十一日消息︰台湾“法务部”11日下午公布监听事件调查报告,“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调查小组认定没有证据证明检察官故意监听“立法院”的小总机,且声请监听的程序没有违法。
陈明堂指出,调查小组查证监听录得的21片光盘,证明特侦组监听的这个“立法院”小总机并没有录得任何通话内容。原因是执行监听挂线的“调查局”事先不知该电话是虚拟门号的节费电话,因此没有特殊监录设定,以致于无法成功执行监录。
调查小组认定,特侦组虽有监听失误的疏失,但并非故意监听“立法院”小总机,并建议对“检察总长”黄世铭、特侦组组长杨荣宗、承办检察官郑深元3人追究行政责任。
陈明堂表示,由于民间司改会将黄世铭等人是否涉及滥权监听等案,已请求检察官评鉴委员评鉴。因此“法务部”将会把黄世铭等3人涉及误为监听“立法院”小总机部分,送检评会併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