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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法闹乌龙 教授困法网

台湾“立法院”5月31日挑灯夜战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为捲入不当报帐案的大批教授解套。“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表示,此次修法从头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党团主导,如果真产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问题,解铃仍需繫铃人,宜由“立法院”于临时会提復议。

  大公网讯 据中通社四日报道︰台湾“立法院”5月31日挑灯夜战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为捲入不当报帐案的大批教授解套。但4日却被发现通过的条文漏了一个“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范围。法界人士认为这项“立法疏漏”将立刻影响检察官以及法官对侦审中案件的认定,恐怕又是一场司法灾难。

  据报道,修正条文适用对象原本应为“各大专院校教职员”,但通过的条文却是“各大专院校职员”;依大学法规定,教授不是职员,因此,教授们并不在除罪化的范围。台“主计总处”官员表示,已注意到这问题,但当初修法内容非“主计总处”提出,是立委提案,“主计总处”未参与修法时的朝野协商,目前没有明确因应办法,但不排除协同教育部、人事总处甚至法务部进行跨部会讨论与认定。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表示,此次修法从头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党团主导,如果真产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问题,解铃仍需繫铃人,宜由“立法院”于临时会提復议。

  • 责任编辑: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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