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十大最美民宿九家违法 律师斥当局装聋作哑

图:斯图亚特海洋庄园(花莲)

  大公网7月28日讯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去年评选出台湾10大绝美民宿,每间都生意兴隆、一房难求,但令人傻眼的是,有台湾媒体踢爆这10家民宿中竟只有一家完全合法。岛内法律界人士批评当局装聋作哑。有学者呼吁应修改不合时宜的法令,让民宿成为台湾特色观光产业。

  综合《镜周刊》及联合新闻网报道:七月正式进入暑假,也进入旅游旺季,不少台湾本地游客及海外观光客,会选择入住台湾民宿,享受悠闲的度假氛围。然而,根据《镜周刊》的调查,台湾10大最美民宿中竟有九家违法,其中三家根本没有营业登记证,属于非法民宿;另外六家虽合法登记,但客房却违规超卖;只有苗栗县三义的“树也Villa”这一家民宿完全合法。

  核准房数两间竟卖40间

  三家未登记立案的非法民宿,包括新北市瑞芳的“水湳洞Ample Villa”、苗栗县卓兰的“花自在”、屏东垦丁的“船帆石866 Villa”。至于六家客房超卖的民宿,包括台中“谷野温泉会馆”,南投“秋山居”、“老英格兰庄园”、“欧莉叶荷城堡”,花莲“斯图亚特海洋庄园”,以及屏东“福湾庄园”。其中,“谷野温泉会馆”核准房数只有两间,实际却卖40间;“福湾庄园”核准房数12间,实际却卖30间;“秋山居”核准房数四间,实际却卖11间;“欧莉叶荷城堡”标榜巴洛克风格,只核准四间房,但却卖22间。

  民宿最多只能有五间房

  岛内律师林智群在脸书发表看法,指民宿管理问题就出在法律与现况有极大的落差,而政府装作不知道。他列出《民宿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民宿”是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二、“民宿”只能有五个房间,房间总面积不能大于150平方公尺(约45坪);三、“民宿”要有民宿登记证;四、民宿要投保责任保险,数额比照旅馆。

  林智群从这10大民宿来看,没有一间符合第一点的“家庭副业方式经营”,第二点也只有四间做到,质疑连这些成功的民宿都如此,更别说其他民宿了。

  林智群说,民宿业者只需用综合所得税报税,建筑消防法令的要求也较旅馆宽松,关键字就是“副业”,但实际情况是,做“民宿”生意的是非法民宿,更多是作“旅馆”生意,不论合法或非法。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况,林智群认为政府只有两个选项,一是修法,把法律调整到合理,不要逼人民违法,二是贯彻法律,严格执行,守法的业者才不会变傻瓜。只是他最后慨叹,“在既得利益者、选票跟民代的压力下,政府(哪个党执政都一样)哪都去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学者吁修改陈旧法规

  有民宿业者抱怨,花那么多钱投资,只卖五间房一定赔钱,为了活下去只能违规营业。有学者认为,民宿管理该与时俱进,房间不能超过五间的规定,不具经济规模,应分等扩大房间数。法令要放宽、执法要严格,才能让民宿真正成为台湾的特色观光产业,吸引全球旅客。

  为防民宿逃避消防、卫生、公安等检查,岛内交通部本月中公告新修正的《发展观光条例裁罚标准》,违法民宿最重罚新台币30万元(约7.5万港元),并勒令歇业。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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