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案,“高院”判刑确定,总计刑期为22年10月。(图/中时资料照)
大公网10月24日讯 据中通社报道:被称为台湾“淫魔富少”的李宗瑞,被控性侵20名女子并偷拍性爱影片,台“最高法院”23日就其中性侵5人部分,依妨害性自主罪等5罪将李宗瑞判处有期徒刑22年10个月。
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陆续从台北市夜店带34位女性回自家豪宅性侵并偷拍,3年前遭一对姊妹指控才被查获。李宗瑞一审被累计判刑22年4个月,他坚称与所有被害人均合意性交,台高院去年9月认定李性侵、偷拍其中20人,依强制性交、乘机性交与妨害秘密等罪,累计判刑79年7个月,应执行30年。
其中有5个单纯偷拍所犯的妨害秘密罪,已被合并判刑3年2个月先定谳,其余部分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3日判其中5人5罪(强制性交等罪)部分,合计22年10个月定谳,其余8人10罪发回。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移由“最高法院”民事庭审理,仍未定谳。
检方收到“最高法院”的定谳判决书后,应向台湾高等法院申请定应执行刑。法界人士估计,若以当初二审判李宗瑞79年7个月徒刑、定应执行刑30年的比例计算,李宗瑞触犯5罪可能需服刑10年至15年。
台媒指出,李宗瑞3年前到案被关押至今,并于去年10月开始服刑,本月初他因被第21名女子指控性侵到高院出庭时,身形消瘦,不见当年混迹夜店的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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