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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试新衣”为由骗少女性侵得逞

据MSN新闻网报道,彰化县员林镇詹姓男子在脸书(Facebook)向女高中生谎称可提供暑期打工机会,将少女骗到汽车旅馆“试穿衣服”性侵得逞,再拿200元补偿,彰化地方法院20日判詹男5年女有期徒刑。少女不甘受辱报警,并佯称同意赴约诱出詹男之后,警方当场将他逮捕。

  原标题:试穿睡衣不穿内裤少女被恶狼性侵

  台海网3月21日讯 据MSN新闻网报道,彰化县员林镇詹姓男子在脸书(Facebook)向女高中生谎称可提供暑期打工机会,将少女骗到汽车旅馆“试穿衣服”性侵得逞,再拿200元补偿,彰化地方法院20日判詹男5年女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28岁詹姓男子去(102)年6月化名“游嘉廷”在脸书上认识17岁被害女高中生后,谎称自己是服饰店老板,可以提供暑假打工机会,向少女相约面试,双方约在员林火车站见面,少女信以为真依约相往。

  詹姓男子开车将少女带到彰化县埔心乡一家汽车旅馆后,先拿几件正常的衣服要少女试穿,后来又拿出性感睡衣,要求少女脱掉内衣、内裤试穿,少女发现有异抗拒,仍被詹男推倒在床性侵得逞,詹男事后拿200元给少女作补偿。

  詹男食髓知味,几天后又在脸书邀约被害少女试穿新衣,并称赞对方穿衣服性感,前回只给200元“这次给多一点”,若再发生性关系,一定会“穿雨衣”戴保险套。少女不甘受辱报警,并佯称同意赴约诱出詹男之后,警方当场将他逮捕。

  • 责任编辑: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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