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寄前女友裸照给其母男“祝寿”判缓刑
新北市1名刘姓男子(31岁)不甘被甩,挑在林姓前女友去年8月生日时,寄性爱画面及裸照给她及林母,母女担心影像散布,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下;案经女方提告,双方达和解,新北地院依恐吓罪,判刘男拘役30日,缓刑2年。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道,林男寄出裸照且附上1张以电脑缮打的字条,“林母(指女友的妈妈),别紧张,捡到的这些照片只是说明手上筹码有多雄厚,时间不会抹平一切,该还的还是要还,用最快的速度联络我,完成合理的补偿”检方侦办时,刘男坦言交往期间,趁林女不注意时,拿手机 放在书桌上拍性爱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