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听障女大生向陈姓男同学告白,反被迫在校内教室与偏僻凉亭为陈男口交,同学虽知女大生遭遇,见女大生事后狂漱口作恶但无计可施,直到一名学长怒斥陈男才揭发。新北地检署昨起诉陈男十八次加重强制性交、一次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嫌,建请从重量刑。
被害人去年对陈男(二十岁)表白,得知陈男有女友便打退堂鼓。陈男不放手,去年四月起,强拉被害人在校园为他口交十七次、性交一次,另次在空教室欲性侵被害人,听走廊有脚步声才作罢。
女漱口表达厌恶
被害人藉笔谈向四名同学诉苦,骂陈男是“可恶的人”,并有轻生念头,怕落单会被陈男架走性侵。同学见被害人事后饮泣,或拼了命漱口表达厌恶恶心,却无计可施。
直到今年六月,一名学长问出实情勃然大怒,当众要陈男讲清楚,陈男推称:“我裤子刚解开,她的头就主动靠过来。”被害人父亲陪女提告,跪求检方主持公道,陈男惊觉不妙,辩称没强逼被害人,“她只是看起来不高兴!”但检方仍依法起诉陈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