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台湾频道 > 台湾社会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军人用菜刀撬门强奸13岁少女被判刑12年

洪姓军人和蔡姓友人四年前企图性侵一名13岁少女,少女反锁房门抗拒,洪、蔡两人轮流以菜刀砍门撬开门锁,洪性侵得逞。检警调查,98年11月,蔡姓男子和13岁的女友、洪男(20岁)、陈姓少年及被害少女在南投县一处宫庙凉亭内喝酒。

  洪姓军人和蔡姓友人四年前企图性侵一名13岁少女,少女反锁房门抗拒,洪、蔡两人轮流以菜刀砍门撬开门锁,洪性侵得逞。南投地方法院将蔡男依妨害性自主判刑3年7月、洪由高雄军事法院判刑12年。

  检警调查,98年11月,蔡姓男子和13岁的女友、洪男(20岁)、陈姓少年及被害少女在南投县一处宫庙凉亭内喝酒。席间,洪男即告知蔡、陈,想上被害少女,1小时后前往陈家续摊。

  被害少女因酒醉,与蔡的女友至房内休息,洪却闯进房内将蔡的女友拉出房门并上锁,强压少女意图性侵,被害人佯装要上厕所,洪跟着走出房门,少女趁隙躲回房内并将房门上锁。

  洪男不罢休,呼叫蔡、陈出来帮忙,蔡、洪并轮番以菜刀破坏门锁撬开房门,蔡的女友试图阻止却遭架离,洪男即入房内强脱少女衣物、捂住被害人嘴巴阻止呼救,以手指性侵得逞。后来因少女疼痛不已,大声喊叫救命,邻居查觉有异报警处理。

  洪男是现役军人,遭移送军法审判被判刑12年。蔡姓男子犯案时18岁,因为帮忙破门导致少女遭性侵,也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遭判3年7月。提供菜刀的陈姓少年当时16岁,另由南投地院少年法庭审理。        

  • 责任编辑:书丹

人参与 条评论

标签: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