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8月7日讯,据中央社台北六日消息:为强化台湾远洋渔船作业安全,台湾“立法院”院会6日三读修正通过“渔业法”部分条文,今后渔船在海盗出没等高风险海域作业,可僱私人武装保安人员。
台湾渔船在非洲索马里海域遭海盗挟持时有所闻,南台湾有部分远洋渔船僱请外籍武装佣兵,已是公开的秘密。
武装保安不得入岛
“立法院”6日修正通过的条文明定,渔船经主管机关核准作业海域范围,含有受海盗或非法武力威胁高风险海域者,可僱用私人海事保安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装保安人员。
修正通过的条文也明定,渔民应令其僱用非台湾私人武装保安及其持有或使用枪炮、弹药、刀械,在海外登(离)船,并不得进入受保护渔船以外的台湾“领域”,否则将被罚款。
虽然渔业署认定的台湾渔船作业高风险海域,主要在马六甲海峡、亚丁湾等,但“立法院”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在靠近菲律宾、越南的200浬经济海域及南海,应可允许渔民比照高风险区域,僱用私人武装保安。
有渔民表示,他们听说前年就有渔民透过渔业公会与中介牵线,和斯里兰卡政府签订僱用佣兵计划。做法是每艘渔船配置3名斯里兰卡海军士兵,配备机关枪及2000发子弹,只要看到海盗乘快艇接近,就用机枪射击。
渔民表示,现行市场规则,渔船僱用外籍佣兵以半年为1期,1艘船付1.8万美元(约新台币53万元),支付佣兵及弹药费用,虽然这是额外成本,但仍有船主认为划得来。
东港区渔会总干事林汉丑乐见这个立法。他表示,现在已有许多渔船在索马里等地区私人僱用武装保全,政府修法通过是让这件事“就地合法”。
台湾区鲔鱼公会总干事黄昭钦也肯定立法许可渔船可僱用武装保全,让航行在高风险海域的渔船多了保障,防范再发生被海盗挟持事件。他说,过去台湾远洋渔船行驶在印度洋、索马里一带碰到海盗,甚至遭挟持,让很多船员饱受生命威胁和财产损失,这个立法对特别航行在东印度洋的远洋渔船多了保障。
渔民无力承担保费
不过,“广大兴28号”罹难渔民洪石成的女儿洪慈綪认为通过这个法不切实际,僱用武装私人保安费用很高,很多渔民付不起,现在油资上涨,渔获量减少,渔民已经很辛苦了,哪有钱再请保安。
琉球区渔会总干事蔡宝兴也指出,通过这个法会“害死人”,他说,这鼓励渔民到危险区域捕渔,如果真动武起来,渔船就是战场,“难道只死佣兵,船员及船长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