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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抚摸女同事乳房和私处 称“轻碰”不需征得同意

小玲浑身不自在,敷衍说“我不清楚”,郑男突然将手伸进小玲上衣内摸乳,随即收手,小玲受惊吓,瞪郑一眼。郑男应讯时辩解荒谬,承认有触摸小玲的乳房,却说小玲只瞪他一眼,但未出言阻止,又说直到摸私处时,小玲才拨开他的手。

  郑姓男子趁午休时办公室仅女同事小玲(化名)在,故意问她对女性性高潮的看法,又掀开她上衣伸手摸乳及私处,小玲愤而提告,开庭时郑男硬拗“当时她面带笑容,没有不悦”,高等法院昨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郑7月徒刑。

  郑男判刑7月

  5年前,基隆市一家公司的7楼办公室,值中午1点休息时间,郑男坐到小玲右手边,打开电脑上网浏览女性性高潮的文章,还邀她一起看,问她对女性性高潮有何看法?

  小玲浑身不自在,敷衍说“我不清楚”,郑男突然将手伸进小玲上衣内摸乳,随即收手,小玲受惊吓,瞪郑一眼。

  郑竟得寸进尺,又指着电脑上介绍女性私处的文章,隔着小玲的七分裤,从大腿内侧摸到私处,小玲气得动手拨开,大喊“不要闹了!”郑男才缩手;小玲不甘受辱提告。

  郑男应讯时辩解荒谬,承认有触摸小玲的乳房,却说小玲只瞪他一眼,但未出言阻止,又说直到摸私处时,小玲才拨开他的手。

  郑男自称和小玲是无话不谈的好友,“轻碰”小玲的乳房和私处前不需征得她的同意,又说碰触她之后“她还面带笑容”,未违反她的意愿。

  高院审理时,小玲声明两人只是同事,并非男女朋友;法官查出两人从没亲吻、爱抚或性行为等亲密举动,郑男说词不实,依此判罪;可上诉。        

  • 责任编辑: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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