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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追求女子不成 持刀猛刺致其肠子外露

台一陈姓男子追求傅姓女子不成,持刀猛刺对方致肠子外露,还想将她的头部压入马桶。高院维持一审认定,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陈男8年6月徒刑,禠夺公权5年;全案经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台海网7月28日讯 据“中央社”报道,台一陈姓男子追求傅姓女子不成,持刀猛刺对方致肠子外露,还想将她的头部压入马桶。台“最高法院”日前判处陈男8年6月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55岁陈姓男子追求傅女不成,去年7月间,带水果刀前往傅女在台北市信义区虎林街的理发工作室,要求交往。

  陈男遭拒绝后,持刀刺划傅女腹部并将她拖至厕所,想强压其头部入马桶,并再砍杀对方。

  经肠子外露的傅女苦苦哀求,承诺会向警方说是遭抢劫,不会供出他,陈男才将手机 交还对方,但陈男离去前竟还拉下铁卷门,幸好傅女赶紧打电话向友人求救,才幸免于死。

  傅女于台高等法院审理时,向法官表示,会害怕与陈男同时在庭,并于作证时频频往法庭门口探看,对陈男相当畏惧。

  高院认为,陈男持刀往被害人腹部猛刺,导致内脏外溢并大量出血,依伤势及现场照片,认定陈男有“拉划”伤口,意图扩大伤势,且离去前还按下铁卷门开关,犯行足以达杀人目的。

  高院维持一审认定,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陈男8年6月徒刑,禠夺公权5年;全案经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 责任编辑: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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