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念国中的少女小美(化名),指控父亲在她国小四年级时,扑上床对她说:“我跟你妈也这样做”,强行性侵;但她大姊却说,小妹曾拿“不能管我考几分…”协议要父亲签名,她可能不满父亲管太多才乱告。其父出庭时气炸说:“这小孩我管不动!”并通过测谎;新北地检署认定,小美指述前后不一、证据不足,处分不起诉。
小美家中有4成员,其母在她年幼时已过世,2个姊姊年龄又大她6、7岁,早在外租屋过生活。小美出庭常不满地说︰“爸爸就只爱管我,为什麽都不管姊姊们?”心理十分不平衡。
小美指控,98年5月间,父亲半夜时扑上床对她性侵得逞;99至100年间,又有3次猥亵行为。小美父亲出庭时脸色铁青地说:“从小到大都是我在教她,坏人都我在做,这小孩不会说我好话。今天会有这种事情是因为小孩叛逆,叛逆的时候口不择言,很会讲谎话。”
小美大姊证称,妹妹有天躲到她家,她问怎麽回事,小美答说:“我拿一张单子给爸爸签,爸爸突然抓狂,才跑出门。”大姊本一头雾水,仔细一看单子上竟写着“你不可以管我几点回家、不可以管我成绩考几分”的无厘头协议。
大姊先让妹妹住下来,心想这也不是办法,逼问妹妹何时回家,妹妹突然指控父亲性侵,她认为妹妹是不想父亲管她,偏偏父亲又爱管,才会乱说。
检方侦办发现小美对性侵过程前后指述不一,其父也通过测谎,加上小美本接受安置,却逃跑回家与父同住,认定证据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