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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岁婴无辜“继承”百万债

台湾屏东地区一名年仅1岁的方姓男婴,竟欠下百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债务,全因父母一时失察,竟让无辜婴孩成为百万巨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大公网6月26日讯,据中通社二十五日报道:台湾屏东地区一名年仅1岁的方姓男婴,竟欠下百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债务,全因父母一时失察,竟让无辜婴孩成为百万巨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陈女2010年收养一名刚出生的男婴,但在收养过程中,陈女父亲意外过世并遗下百万元债务,陈女急急向法庭提出抛弃继承的声请,但在走完整个法定程序后竟发现仍有债主上门,更向仍在襁褓的方小弟讨债。陈女与方姓丈夫这时才惊觉,当初疏忽未替养子提出抛弃继承的声请,让未满一岁的方小弟成了外祖父百馀万元债务的唯一继承人,家长为此打官司寻求救济。

  屏东地院日前驳回声请,承审法官却认为,法院在2010年3月便发函养父母并公告收养事实,当时法定代理人就知悉之前顺序继承人均已抛弃继承,家长竟未于3个月内以书面向法院声明抛弃继承,而迟至去年8月才具状声明,已明显超过法定期限,因此判决原告之诉驳回,孩子依法得扛下债务。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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