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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女老师遭杀弃尸案 凶手被判处死刑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去年5月,台湾桃园县发生一起女老师遭杀害并弃尸消防水池的案件,主嫌是同小区的黄姓男子。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之后,认为黄男手段凶残且泯灭人性,依杀人罪判处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中国台湾网6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去年5月,台湾桃园县发生一起女老师遭杀害并弃尸消防水池的案件,主嫌是同小区的黄姓男子。警方调查发现,黄男是因为没钱缴房租,竟然就涉嫌将女老师勒昏,之后将她丢置废水池活活溺死。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之后,认为黄男手段凶残且泯灭人性,依杀人罪判处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该名涉嫌杀害任教于桃园县育达高中林姓女老师的21岁黄姓男子,2006年还未成年时,涉嫌性侵一名9岁女童,被判处3年6月徒刑。去年5月20日,他因为缺钱没缴房租,当时躲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楼梯间,专门打劫落单女住户。当天林女开车回到家,准备搭电梯上楼返家时,被黄姓男子盯上,趁机勒住脖子抢钱,林女反抗喊“救命!”

  黄男担心事态曝光,竟将林女掐昏,之后再打开底层的消防水池盖子,将林女丢进池内活活溺死。事后黄男拿走林女手提包内1800元新台币财物,还装做若无其事。隔天校方发现林女未到学校上课,报案后调阅小区监视器画面,才查出林女遭黄男毒手,警方将黄男逮捕到案。

  法院审理之后,黄男母亲也曾出庭表示无法管教儿子,选择放弃他。黄男对于林女家属,也仅对林女父亲一次鞠躬道歉,之后并无其它积极的道歉作为。法官认定黄男无悔悟之心,有与世隔绝的必要,依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林女的学生得知黄男被判死刑,直呼老师死得冤枉,判处他死刑应该的。同小区的住户也表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中国台湾网 周剑)

  • 责任编辑: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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