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穗怡
虽然岛内反服贸运动告一段落,“佔院”事件亦曲终人散,但由此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却无法再盖上了:反服贸人士强行佔领立法机构、毁坏议场公物,退场时竟然俨然有如“英雄”;示威民众包围警局,警局局长竟要向示威者道歉;校长劝说学生回校上课,却频遭冷嘲热讽;反风车团体有样学样,佔领经济部庭院,在台南也有抗议者直接冲进市长办公大楼。可见,“佔院”严重破坏法治精神和肆意扰乱社会秩序的恶质效应对台湾的冲击和影响难以估计,社会内部因此而撕裂和对立的伤痕也难以抚平。
然而,最令忧虑的是,民进党政客和一些亲绿学者对“佔院”这种违法行径大唱赞歌,进一步助长了抗议者为所欲为、藐视法律的蛮横气焰。按他们的逻辑,如果选民觉得政府无能,就可以佔领“总统府”,要求当政者下台;如果顾客觉得百货公司的物价太高,就可以佔领百货公司,要求降价;如果客户对银行的运作不满,就可以佔领银行;如果觉得邻居噪音扰人,就可以佔领邻居住所。其实,只要根据常识,普罗大众都会毫不犹豫地认为这些“佔领”行动不仅荒谬,而且违法。“佔院”亦然。上月18日晚部分反服贸人士冲破警方防线,推倒议场铁闸,霸佔立院议场,翻查立委私人物件,毁坏议场公物,如此暴力之举,还称得上是“和平抗议”、“合法抗议”吗?虽然“佔院者”最后是自愿走出议场,也进行了一些“清理”动作,但依然掩饰不了立院遭破坏的事实,更掩饰不了“佔院”无视法治的恶劣本质。
“佔院”者说马政府“黑箱”、“独裁”,难道佔领立院就是民主的典范吗?反服贸人士以立院议场为筹码,威胁马政府答应他们的要求,否则就不退出议场,难道这就是民主的精髓吗?“佔院”者打着“民主”的旗号,却做出“反民主”的举动,显然是自相矛盾。
台湾社会对“佔院”的容忍,也令事件是否违法莫衷一是。“佔院”者提出“先立法,再审服贸”,“立法院长”王金平答应了;“佔院”者毁坏议场公物,“立法院”不予追究;“佔院”领袖大出风头,成为“偶像”。因此,在坊间一些人看来,“佔院”是达到诉求的“成功模式”,以致引发最近的“包围警察局”、“强闯经济部”、“冲进市府大楼”等一系列模仿“佔院”的暴力抗议事件。岛内不少人担心,“佔院”将使以后的抗议活动走向极端化和暴力化。
俗话说“上樑不正下樑歪”,“佔院”并非偶发事件,而是多年来台湾政党恶斗、立院议事暴力化对岛内社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和结果。如果台湾社会未能从“佔院”事件中吸取教训,那非理性的极端抗议手段势必蔓延和氾滥,最终受损失的将是台湾的发展机遇和民生福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