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9月11日上午,被告人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图为庭审现场/ 中新社
大公网9月12日讯 据新华社报道:9月11日上午,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彭宇华、李明哲被控成立组织,炒作热点事件,发布歪曲事实言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李明哲当日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李明哲于2017年3月19日赴大陆活动后被拘禁。5月26日,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安峰山证实,李明哲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彭宇华先后创建了系列QQ群,拉拢被告人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员,成立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
组织炒作热点事件
彭宇华、李明哲还分别通过网络平台与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来大陆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国家基本制度的言论,通过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等方式,诽谤和攻击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两名被告人,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搜查、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两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公诉人、被告人及其委託的辩护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依法传唤了两名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彭宇华、李明哲的辩护律师分别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了辩护,并提出了建议对彭宇华、李明哲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
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彭宇华对自己的严重罪行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给家庭带来的深深伤害后悔莫及,痛心不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中国大陆的发展认识不清,存有偏见,从而无视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两被告人均明确表示,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执法文明规范,自己的合法诉讼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被告人的近亲属、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各界群众代表、境内外媒体记者等三十馀人旁听了庭审。
李亲笔信嘱妻听律师安排

图:庭审结束后,李明哲与妻子会面/中新社
据中央社报道:李明哲11日在湖南当庭认罪。据岳阳台商转述,庭审结束后,李明哲先与母亲郭秀秦见面十多分钟,还与陪同者握手。之后,郭秀秦离开后,李明哲再与妻子李凈瑜见面。据悉,郭秀秦与李凈瑜10日分别搭乘不同班机赴大陆。
另据了解,李明哲写给妻子李凈瑜的亲笔信11日也在网上曝光。他在信中写到,希望妻子到大陆参加开庭,并听从两位律师安排。信件是在脸书专页上公布的,信末标註日期为2017年8月29日。
信件说“凈瑜:来大陆参加开庭,为了我的顺利,一切行为请听两位张律师安排,如可以会见就会见;不能会见就来看守所帮我送东西,两位律师非常负责任安排。”
信中还说,请妻子带几本歷史书,并要求妻子带钱和两条烟,他还列出了一个月药费大约人民币2000,并称可一次多存几个月,一般日用品一个月大约200人民币。李明哲最后在信里提醒妻子来大陆办一个大陆电话号码并告知看守所和律师,可微信绑定号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