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民进党仍然纠缠不休,近日又变本加厉,对王郁琦提出了“三原则”,并要求王郁琦在与张志军会面时,提出大陆的人权问题。不过,今次王郁琦似乎是腰杆子强硬了起来,予以拒绝及反击,指出民进党要谈“人权”问题,在要刮别人胡子之前,自己的胡子就要先刮干净。因此可以说,王郁琦还是有所坚持的,尽管属于体制内上的要求不能逾越,但对制体的不合理诉求,还是能顶即顶。
问题是,对于来自“在野反对党”的无理取闹,王郁琦可以据理力争;但对于来自自己阵营内部的挑剔及横加插手,则有所顾忌。实际上,仍然保留国民党籍的“立法院长”王金平,今次就诸多刁难,提出应在“立法院”内设立“两岸事务处理小组”,由“立法院”派人参与两岸协商前的作业,并向“立法院”报告。王金平不去检讨“立法院”审查《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如同龟速,却又要加插一手,要求对所有两岸协议都要进行事前审查,暴露了他要对两岸事务处处插手的野心。
这一次,不但是马英九顶了回去,即使是在外访途中,也籍着举行记者会之机,指出根据“宪法”,两岸协商是属于行政权,不是“国会”的权力,“国会”有权在最后决定要不要通过,但倘在协商过程中也要参与,就会混淆了分权的原则,产生责任不清的问题;而且王郁琦也据理力争,并反过来宣称将会在现有两岸协议运作基础上,建置“两岸协议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亦即未来两岸洽签的每一项协议,都会经过两阶段审查,首先由“陆委会”提报“行政院”,举行跨“部会”审查;第二阶段送“国家安全会议”,将邀集中立专家学者审查,确保不会对“国安”造成威胁。表面上看,是对两岸协商“加了一道保险”,实际上是对王金平无理要求反制:既然行政权已经就两岸协议的“国安”审查做到十足,不具行政权的“立法院”就不必横加插手了。这个“过招”过程,十分精彩。
有意思的是,“陆委会”昨日宣布王郁琦访问大陆的具体行程,在返台后,是先召开记者会说明成果,然后才向“立法院”报告。这显然是还以“立法院”一个“颜色”:民众的知情权更高于“民意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