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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倡保险业互相参股

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理合作会议17日下午在台北举行,会议由大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和台湾金管会主委曾铭宗共同主持。双方在会上达成共识:大陆欢迎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到大陆设立或参股保险营业机构,台湾也欢迎符合资格的大陆保险业者到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或参股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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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两岸首次保险监理合作会议由两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项俊波与曾铭宗共同主持。图为项俊波(左)与曾铭宗在会前握手/中新社

  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理合作会议17日下午在台北举行,会议由大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和台湾金管会主委曾铭宗共同主持。双方在会上达成共识:大陆欢迎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到大陆设立或参股保险营业机构,台湾也欢迎符合资格的大陆保险业者到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或参股保险业。

  大公网10月18日讯 据中新社台北十七日消息:海峡两岸保险监理合作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落实“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了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所定的各项监理合作事项,建立制度化的会晤机制,双方并就市场进入协调、保险业务经营协商事项、监理法规等议题进行意见交流,进而形成共识,共同促进海峡两岸保险业的健全经营及维护市场稳定发展。

  建立定期会晤机制

  在两岸保险监理合作平台方面,两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初期每年以举行一次会议为原则,会晤由双方轮流在两地主办。

  在两岸保险业互设机构及业务经营议题方面,大陆方面欢迎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到大陆设立或参股保险营业机构,对于相关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积极考虑,提供便利;对于合资寿险公司增资事宜,双方将协调解决;支持符合资格的已在大陆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参与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项目。

  台湾方面也欢迎符合资格的大陆保险业者到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或参股保险业;对于大陆方面所关切的取消大陆保险业到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及参股评等要求,已纳入法规修订阶段。另台湾方面亦将修订法规,使台湾地区保险业赴大陆地区参股投资对象及于大陆地区所称的外资保险业,并修正再保险业务往来许可模式为业务许可制,免再逐案申请。

  养老保险互相取经

  两岸保险事务交流,两岸合编保险英汉辞典将进一步研究推动合作;因应高龄化社会,两岸养老保险也将相互介绍;共同防制保险犯罪,建立制度性的资讯交换;加强天灾保险议题与交换意见。

  这次两岸保险监理合作会议,是海峡两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直接面对面进行沟通的第一次正式会议,不仅标誌着未来两岸保险业务往来发展将更加紧密,也是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一项重大成果。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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