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政治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所长童振源。(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0月15日电(记者 邹丽泳)马英九在双十文告表示“两岸关系不是国际关系”,绿营强烈抨击。台湾政治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所长童振源接受中评社访问时指出,马英九面对大陆的压力,在两岸定位上,从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回覆习近平的信只提“九二共识”不再说“一中各表”,再到两岸都坚持“一中原则”,这一次在国庆大会正式场合抛出“两岸不是国际关系”,马英九说法确实步步退让。
童振源提醒,马曾在一项国际法研讨会提及“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是准国际关系”,现今两岸由准国际关系变成不是国际关系,可见马面临大陆方面很大的压力。他认为,马只有口头退让,没有实际作为,大陆方面也看在眼里,这一次在上海举行的两岸和平论坛就是在向马英九说,两岸政治谈判没有那么困难。
相对于马英九对两岸关系的定位,童振源有不同看法。他强调,两岸关系并非国内关系,因为大陆地区(不包括外蒙古)是另外一个国家与政府,“中华民国”的“宪法”、法律与统治权均无法适用到大陆,大陆是“中华民国”管辖境外领土。两岸关系是在“中华民国”领土内的两套“宪法”秩序与两个政府管辖权(不包括外蒙古)的互动关系,两岸是对等分治、互不隶属。
童振源说,两岸“宪法”领土主张绝大部分重迭,但在治权上完全分立,因此,两岸关系是一种特殊关系。他认为,同时让双方政府与人民都能坦然接受,恐非“宪法各表”莫属。“中华民国宪法”兼具台湾主体性与模糊一中的概念,具有整合台湾内部共识与奠定两岸互动基础的双重可能性,同时以“中华民国宪法”维持两岸现状应该可以被国际社会接受。
童振源认为,“中华民国宪法”将“中华民国”领土区分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大陆地区不是“中华民国”所管辖,并以《台湾地区与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范两地人民之交流与权利义务关系。“宪法”与法律的“大陆地区”与“自由地区”仅仅说明“中华民国”的“宪法”领土范围,而“自由地区”是“中华民国”的管辖范围。然而,“宪法”并没有规范如何定位“中华民国”政府管辖权(jurisdiction)与大陆地区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权(jurisdiction)、甚至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一个主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互动关系。